Re: [新聞] 年金改革 在職老師有話說

看板Teacher作者 (非天夜翔)時間7年前 (2017/01/29 13:37),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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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li.gov.tw/print.aspx?a=Ny5Ms7mRiks%3D 原文所述: 遺屬就是可以每月領回1/2的老年給付,領到遺屬自己掛點為止,遺屬自己有退休金自己 也當然可以領。 實際結果: ?101.06.04 ─ 勞保年金不能同時請領兩份,申請前請考慮生涯規劃 Q:王太太與先生都已屆齡退休並在領取勞保老年年金,但最近她先生身體狀況不好,醫 師評估最多再活半年,王太太想知道如果將來她先生過世,她除了繼續領自己的老年年金 之外,也可以領她先生的遺屬年金嗎? A: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勞保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果同時符合請領失能年金、 老年年金或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時,應擇一請領;也就是說,同時間只能領一份勞保年金! 所以,王太太不能同時領取自己的老年年金及她先生的遺屬年金。 原文所述: 勞工退休金(就是俗稱的勞退專戶退休金),因為是自己的個人專戶,94/07/01開辦,15年 後的109年/07/01就開始有勞工可以月領勞工退休金。 在勞工自己未領前就死掉的話,遺屬可以一次領回全部的勞退專戶的錢。 領了之後掛點,勞工的遺屬可以領回扣掉已領之後的剩餘勞退專戶的錢,勞工遺屬自己有 其他退休金的,還是可以自己領自己的退休金。 按照你的邏輯, 應建立軍公教的退輔個人專戶, 就不該要求年輕軍公教多繳錢進去, 來讓這些老一輩(已退、屆退)的軍公教領, 也不該是要求政府撥補大量新的預算來發。 前輩們當初和政府合計繳了多少, 而截至當下前輩們各自已經領了多少, 大家大可以去查閱相關資料來統計試算。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勞工退休金, 儲存於本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勞工亦得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 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勞工年滿60歲即得請領退休金, 提繳退休金年資滿15年以上者, 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提繳退休金年資未滿15年者, 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提繳, 1年得請領1次續提退休金。 另勞工如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 可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 http://www.bli.gov.tw/sub.aspx?a=hfjVyPWkxtA%3d 月退休金金額 ={(個人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總額)/期初年金現值因子}/12 (一)個人專戶結算累積金額100萬元, 可領月退休金為4,077元。 1,000,000÷ 20.437440479÷ 12=4,077元胬 (二)個人專戶結算累積金額200萬元, 可領月退休金為8,155元。 2,000,000÷ 20.437440479÷ 12=8,155元 備註: 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以勞工申請時適用之資料為準, 嗣後至少每3年檢討一次, 並報請勞動部核定後公開之。 調整後之內容對已受領月退休金之案件, 其年金生命表及平均餘命不再變動, 僅利率須隨每3年之調整重新計算月退休金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53.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85668266.A.1E2.html ※ 編輯: csihcs (1.174.153.53), 01/29/2017 13:52:11 ※ 編輯: csihcs (1.174.153.53), 01/29/2017 13:53:24 ※ 編輯: csihcs (1.174.153.53), 01/29/2017 13: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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