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年金改革 在職老師有話說
http://www.bli.gov.tw/print.aspx?a=Ny5Ms7mRiks%3D
原文所述:
遺屬就是可以每月領回1/2的老年給付,領到遺屬自己掛點為止,遺屬自己有退休金自己
也當然可以領。
實際結果:
?101.06.04 ─ 勞保年金不能同時請領兩份,申請前請考慮生涯規劃
Q:王太太與先生都已屆齡退休並在領取勞保老年年金,但最近她先生身體狀況不好,醫
師評估最多再活半年,王太太想知道如果將來她先生過世,她除了繼續領自己的老年年金
之外,也可以領她先生的遺屬年金嗎?
A: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勞保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果同時符合請領失能年金、
老年年金或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時,應擇一請領;也就是說,同時間只能領一份勞保年金!
所以,王太太不能同時領取自己的老年年金及她先生的遺屬年金。
原文所述:
勞工退休金(就是俗稱的勞退專戶退休金),因為是自己的個人專戶,94/07/01開辦,15年
後的109年/07/01就開始有勞工可以月領勞工退休金。
在勞工自己未領前就死掉的話,遺屬可以一次領回全部的勞退專戶的錢。
領了之後掛點,勞工的遺屬可以領回扣掉已領之後的剩餘勞退專戶的錢,勞工遺屬自己有
其他退休金的,還是可以自己領自己的退休金。
按照你的邏輯,
應建立軍公教的退輔個人專戶,
就不該要求年輕軍公教多繳錢進去,
來讓這些老一輩(已退、屆退)的軍公教領,
也不該是要求政府撥補大量新的預算來發。
前輩們當初和政府合計繳了多少,
而截至當下前輩們各自已經領了多少,
大家大可以去查閱相關資料來統計試算。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勞工退休金,
儲存於本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勞工亦得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
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勞工年滿60歲即得請領退休金,
提繳退休金年資滿15年以上者,
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提繳退休金年資未滿15年者,
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提繳,
1年得請領1次續提退休金。
另勞工如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
可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
http://www.bli.gov.tw/sub.aspx?a=hfjVyPWkxtA%3d
月退休金金額
={(個人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總額)/期初年金現值因子}/12
(一)個人專戶結算累積金額100萬元,
可領月退休金為4,077元。
1,000,000÷ 20.437440479÷ 12=4,077元胬
(二)個人專戶結算累積金額200萬元,
可領月退休金為8,155元。
2,000,000÷ 20.437440479÷ 12=8,155元
備註:
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以勞工申請時適用之資料為準,
嗣後至少每3年檢討一次,
並報請勞動部核定後公開之。
調整後之內容對已受領月退休金之案件,
其年金生命表及平均餘命不再變動,
僅利率須隨每3年之調整重新計算月退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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