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安胎假疑問

看板Teacher作者 (小綿羊趕集 咩~~~)時間10年前 (2013/08/23 13:03),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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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人事確認了 若上學期請安胎請到延長病假(把事病假都請完了) 下學期就沒有"不扣薪"的14天事病假 但還是有 "扣薪 不影響考績"的14天事病假 就是下學期還是可以請假,扣日薪 只要是在14天內,該年度還是考績甲等,不會被考乙或丙 以上 ※ 引述《jeanny (小綿羊趕集 咩~~~)》之銘言: : 全國法規網,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02 : 四條一二三款底下的補充說明: : 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第二款第四目及第三款第七目有關事、病假併計日 : 數,應扣除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及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 : 、照護或休養期間請假之日數 : 所以只要是家庭照顧假 生理假 安胎假 : 全都不列入14天事病假的天數計算 : 這樣的理解沒錯吧!? : 等於這三種假放在事假病假的名目裡,但它們根本是獨立出來的假 : 搞的後面需要一堆補充說明... : ※ 引述《mutch (0_0)》之銘言: : : 關於版友的回應,我覺得畫錯重點了 : : 重點在 : : 因安胎需要所請之日數,排除納入考核辦法第4條中有關事、病假及延長病假之計算 : : ^^^^^^^^^^^^^^^^^^^^^ : : 後面的解釋是為了不扣考績,不是再給你額外14天事病假 : : 因為你的事病假在安胎時已經用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152.144

08/23 16:47, , 1F
樓上正解~~~今天問過人事了
08/23 16:47, 1F

08/24 19:40, , 2F
樓上正解,因為我之前就是這樣。
08/24 19:40, 2F

09/02 18:40, , 3F
沒錯~我問的結果也是這樣~~正解^^
09/02 18:40, 3F

09/06 09:57, , 4F
今天也去問了我家人事~完全正解!!
09/06 09:5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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