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安胎假疑問

看板Teacher作者 (0_0)時間10年前 (2013/08/22 19:46),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9 (看更多)
關於版友的回應,我覺得畫錯重點了 重點在 因安胎需要所請之日數,排除納入考核辦法第4條中有關事、病假及延長病假之計算 ^^^^^^^^^^^^^^^^^^^^^ 後面的解釋是為了不扣考績,不是再給你額外14天事病假 因為你的事病假在安胎時已經用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3.190

08/22 19:48, , 1F
正解
08/22 19:48, 1F

08/22 20:22, , 2F
那如果我下學期還是有事一定得請假呢?就變考績乙
08/22 20:22, 2F

08/22 20:22, , 3F
了嗎~不過上學期的安胎事病假不能記入啊!?
08/22 20:22, 3F
如果上學期把假都請完了,請到延長病假,下學期再請事病假考績是丙等唷 畢竟為了安胎請假天數已經請太多了,丙等最多就是沒有晉級,沒有考績吧 要不然就跟老公離婚再結婚,這樣就有14天婚假了(冏) ※ 編輯: mutch 來自: 118.167.13.190 (08/22 20:48)

08/22 20:52, , 4F
丙等有考績,只是留原級。
08/22 20:52, 4F

08/22 20:55, , 5F
樓上正解 ^^",沒有考績獎金才對
08/22 20:55, 5F

08/22 21:01, , 6F
怎麼會被考丙呢..我底下有回文,考核辦法的補充說明
08/22 21:01, 6F

08/22 21:34, , 7F
14天婚假的 就我所知 不能與同一人結婚兩次用兩次..
08/22 21:3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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