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需支持成長」教師 複評沒過不留用

看板Teacher作者 (Dale)時間11年前 (2013/05/21 21:54), 編輯推噓38(3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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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的政府根本沒有正確回應家長及社會大眾的需求。 「全面進行教師評鑑」與「淘汰不適任教師」是兩回事,但常被混為一談。 要淘汰不適任教師,現在早已經有教評會, 外界看教評會,常有師師相護的感覺,是因為外界並非身處此職場, 對「老師」一職常有許多「想當然爾」的天真假設,許多未必為真。 不過,個人並不認為教評會校外公正人士過半是件太嚴重的事, 我認為嚴重的是這些所謂的「校外公正人士」無法被究責。 倘若教評會決議錯誤,致使一位老師的工作權受損, 請問這些「校外公正人士」會受到什麼處罰? 有權做決定,就有負責任的義務--「權責相符」是個基本的概念。 倘若立法賦予這些「公正人士」足以影響他人工作權的權力, 我倒很想知道除了「不能續任教評會公正人士」之外,該如何究責? 如果究責的問題能夠解決,我並不反對讓某個比例的公正人士進入教評會。 但是,前提是,請「權責相符」,提出究責的辦法。 其實也很多教評會做出停聘、解聘、不續聘的決議, 而教評會所做成的決議之所以常被申訴成功,往往是因為程序不完備。 所以到了申訴評議委員會,就被打回來。 這種程序不完備的缺失,倘若不改進,不會因為換一批人就解決問題。 我聽說過不少教評會,都是先決定要解聘了,才找理由和證據。 就好比法院已經決定要判這個人死刑了,才拿刑法找看看什麼罪可以判他死刑。 所以,「淘汰不適任教師」早已有管道,又來個教師評鑑,只是疊床架屋。 政府應該好好思考的是如何健全教評會的功能,而不是民氣可用就見獵心喜。 長年被詬病的教師考列四條一款比例太高,也有類似的問題。 之前曾看過校長協會成員寫文章感嘆教師考列四條一款比例太高,我很不解。 明明校長有逕核權,自己有權不願解決問題,卻寫文章投稿討拍,莫名其妙。 文中提到某些疑似不適任教師仍考列四條一款,頗有慨嘆之意。 若真如此,這個問題也早就有可以處理的方式,卻被校長協會塑造成束手無策。 只能說,有權做決定,卻因為不想負責任而棄守,能怪誰呢? 好吧,退一萬步言,倘若前述政府是鐵了心地閉上眼睛,就是要做教師評鑑, 不是說其他國家都在做,我們沒有嗎? 既然大家還是喜歡鐵達尼號那種「You jump, I jupm」的浪漫, 而不去探討我們所真正應該面對的問題,那我們也可以按照國外的規格來評鑑。 政府絕口不提其他國家花了多少錢做評鑑(美國光是評鑑標準就花了4億多美金), 也不提其他國家教師通過評鑑,成績優良者,有多少獎勵。 美國有加薪,和未通過者相較,一年會差5000美金(15萬新台幣)以上; 英國會換薪級表,直接以更優惠的薪級表晉級敘薪;中國大陸也會。 其實這些國家已經有很多聲音表示教師評鑑是錢坑,但他們想廢也廢不掉了。 如果花了這麼多錢,真的有助於學生,那也該花得心甘情願。 問題出在於許多國家學者研究發現,評鑑優良教師教學成效與一般教師無異。 反而是流動率(被挖角?)增加,待在教室實際擔任教學的時間也減少了。 學者們研究結論指出,教師評鑑,得不償失。 不過,得不償失的問題不會發生在台灣。 因為我們的政府並不打算投入資源(人力、物力、財力)認真辦評鑑, 他們也不打算仔細檢討目前的制度,把目前制度中的缺失補足。 他們只是在轉移焦點,以全國教師的時間與精力做為會成為歷史的政績, 然後,以學生的受教品質和教師的教學熱忱一起陪葬。 一點感嘆,想到什麼寫什麼,感謝各位看到這一行。 最近常想起前人詩句: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 所以,525,一起去走走吧! ※ 引述《wush (wush)》之銘言: :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56194 : 教育部提出20萬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草案,評鑑結果將分為「值得推薦」、「通過」與「 : 需要支持成長」三級,「需要支持成長」老師經過觀察及輔導後,至少1年內要接受複評 : ,複評2次還沒通過,則提交學校教評會討論是否繼續任用。 :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被評為「需要支持成長」的老師,要經過10名評鑑人員的觀察, : 至少1年的專業成長評估,及至少3 位教師的輔導,經過層層關卡,「最後沒有通過的是極 : 少數。」 : 根據教育部規畫,教師評鑑將以學校為單位,公私立小學到高中的老師都要強制評鑑,年 : 資3年內的初任教師每年要評鑑一次;年資4年以上則每4年要評鑑一次。 : 行政院院會去年10月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將教師評鑑正式入法,但送到立法院初審時, : 立委認為各界意見不同,要求教育部先開公聽會蒐集意見,並拿出評鑑細節才繼續審查。 : 陳益興說,教育部會根據昨天公聽會的建議,再提出草案初稿,之後到全台各地辦公聽會 : ,聆聽各界意見後再修訂。 :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成員趕在公聽會前,在立法院場外上演諷刺行動劇,呼籲立法院儘速通 : 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全面實施教師評鑑,淘汰教學不力的教師,以保障學生受教權。 : 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歐、美、日、韓,甚至大陸都有教師評鑑,唯獨台灣沒有,讓 : 家長擔憂「讓不適任的老師教導,會危害孩子一生」。 : 吳福濱說,家境好的孩子可以透過管道,編到「好班」給「好老師」教,但弱勢孩子就要 : 靠運氣,如果「不幸」被少數教學不力的教師教到,可能會讓孩子放棄念書。 : 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楊益風表示,老師不怕被評鑑,但擔心評鑑與淘汰機制掛勾,一旦沒 : 過、直接被解聘,會讓校園人心惶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207.102

05/21 21:58, , 1F
推這篇文章。教師評鑑只是政府拑制人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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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2:00, , 2F
推專業好文,教師評鑑只會耗費大量的時間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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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2:05, , 3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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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2:13, , 4F
拜託投稿:)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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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2:15, , 5F
精闢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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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2:18, , 6F
很清楚的論點 推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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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2:29, , 7F
不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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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2:36, , 8F
525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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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2:51, , 9F
好文必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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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3:08, , 10F
寫得真棒 很透徹 也讓我增長了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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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3:39, , 11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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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3:50, , 12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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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0:44, , 13F
專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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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0:53, , 14F
專業文,苦果都要以後看到才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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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1:38, , 15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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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2:55, , 16F
有句話叫做「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職棒行 教師也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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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5:46, , 17F
推啊,講得真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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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7:34, , 18F
一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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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心坎裡!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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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8:06, , 20F
專業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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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8:33, , 21F
投稿社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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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8:47, , 22F
這就是專業,該投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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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8:58, , 23F
推~請問可以分享到FB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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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09:31, , 24F
臺灣教育不知道被多少包裝過的學半套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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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政府 一定要去嗆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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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過教評會和考核會,許多不適任教師是被壓下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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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出來,師師相護不是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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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權責相符 就不是 只針對社會公正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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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參加教評會的人都要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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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除了影響 教師工作權外 也應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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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不適任教師 教評會 卻沒有為因此解聘 停聘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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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關處置 也應進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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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論點 才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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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針對社會公正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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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這篇所謂的權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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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阻擋改革的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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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社會人士 須具備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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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相對應要出任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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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社會人士 可能會變成毒蛇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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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資格有良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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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具備專業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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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比現行教評會下 由相識的同事朋友 決定去留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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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4:18, , 44F
專業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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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4:30, , 45F
專業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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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8:23, , 46F
jungjungjung 是校內教師嗎? 對於教評會教師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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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解聘停聘處分是[責],但沒有相對應的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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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外界人士才會以為教評會具有解聘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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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1:27, , 49F
推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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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2:50, , 50F
05/22 22:50, 50F

05/22 22:57, , 51F
專業!點出許多重點了!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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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23:42, , 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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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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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5:50, , 54F
台灣早就權責不符了 教改失敗 評鑑無效 有哪個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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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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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9:44, , 56F
太精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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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3:09, , 57F
作評鑑的時間資料再多再久再精美 班經會因此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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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3:10, , 58F
教育如果有統一的方法 走向SOP 就不會是因材施教 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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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3:10, , 59F
諄善導的特質 而是成了夸夸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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