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你覺得怎樣的台灣歷史可以包裝成吸引國 …
: 2 和平條約才是一場戰爭在法律上的終結,
: 你若要堅持投降書可以決定一切,
: 那請你舉出自拿破崙時代以來,
: 有哪一場戰爭的在法律上的終結,
: 決定最後戰勝國與戰敗國權利義務的不是和平條約,
: 而是類似停戰協定或投降書之類的國際法慣例,
: 如果你講的出來,
: 且提的出適法的證據,
: 那你的看法就是對的,
: 否則就是錯的.
這一點不對吧。
和平條約,是兩國關系正常化的條約吧,本身和停戰條約是兩碼事,只是這種關系的不正
常是因為戰爭造成的,所以接在停戰條約後面。
一場戰爭結束後,通過停戰條約結束戰爭,
然後,通過和平條約確定外交關系。
和平條約有可能會因為外交利益而修改停戰條約的內容,但它本身和停戰協定是兩碼事。
沒有誰說過因為沒有和平條約,交戰國就不需要遵守停戰協定,停戰協定就無效了的。
如果兩個國家戰後關系一直沒有正常化,那就只有停戰協定而沒有和平條約了。
例如韓戰,有停戰協定,
但有聽說美國和北韓簽訂和平條約嗎?
沒有吧,因為外交關系從來沒有正常化。
有聽說美國和阿共簽訂和平條約嗎?
沒有吧,因為阿共原本就是以志愿軍的身份參戰的,不涉及外交問題。
停戰條約是針對戰爭的,
而和平條約是外交性的,雖然和平條約會根據需要修改停戰協定中商定的內容,但即便沒
有和平條約,停戰條約也是合法的外交文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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