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你覺得怎樣的台灣歷史可以包裝成吸引國 …

看板TW-history作者 (hihi)時間14年前 (2010/01/20 19:11), 編輯推噓5(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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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daisi:所以還是以各地區特色做展覽 個人認為是最符合各地區區域性 01/14 07:55 : → daisi:特色的方式。 因為台灣真的是多元文化的島嶼 利用各地區呈現 01/14 07:56 : → daisi:各地區的特色風土文化 其實可以搞得很有氣氛的 01/14 07:56 : → stevenjobs:既然saram點出原民觀點,那麼 熱城/總統府/台北101都是 01/14 13:19 : → stevenjobs:外來的啦,只是時間順序與外來者不同而已.重建也沒犯啥 01/14 13:20 : → stevenjobs:大不諱. 01/14 13:21 : 推 roofwalker:未必吧,鄭成功算中國人嗎?既然是混血兒, 01/14 21:26 : → roofwalker:日本也可以爭取鄭成功的歷史所有權。 01/14 21:27 : → roofwalker:而且,鄭成功假明朝之名,以海上王國入侵中國, 01/14 21:27 : → roofwalker:不是很有趣嗎? 01/14 21:28 : → daisi:可是中國跟日本都還是以男性為主的社會 應該很難爭取到:DDD 01/14 23:21 : → roofwalker:用「屬地」而非「屬人」。美國不是這樣嗎? 01/14 23:51 : → saram:原來混血兒不算中國人! 如此,越南母親生下的絕不是台灣人! 01/15 07:01 : → saram:鄭成功年幼就回福建讀書, 母親也是華僑, 一生效忠朝廷, 寧 01/15 07:02 : → saram:可違背父命, 斷然義往. 你說他假明朝之名侵入中國? 01/15 07:03 : → saram:大將軍, 延平郡王這封誥是日本給的嗎? 01/15 07:04 : → saram:我點出了兩種人的觀點:一是原住民的, 一是後來的漢移民, 兩 01/15 07:05 : → saram:者背景不同. 此外, 當今兩岸政治對峙也造成史觀的衝突. 01/15 07:07 : → saram:古蹟維修和全部重建的意義不同. 這點要斟酌一下吧. 01/15 07:09 : → roofwalker:鄭成功的時代有中國人和台灣人之分嗎? 01/15 09:55 : → roofwalker:那安祿山也是中國人。 01/15 09:58 : → adst513:屬不屬於中國人只有兩種 血統論或文化論 01/15 19:28 : 推 roofwalker:說真的,無論你說安祿山是、或不是中國人, 01/15 20:35 : → roofwalker:我都會覺得很好笑。 01/15 20:35 : → roofwalker:只要你能說安祿山是或不是中國人,鄭成功就可比照辦理 01/15 20:36 : → stevenjobs:鄭母是日本人,被華僑收養. 用現代ROC/PRC的國籍觀念去 01/17 16:41 : → stevenjobs:論古時某個人是否為中國人根本不合理. 滿蒙在明帝國時 01/17 16:43 : → stevenjobs:是外國人,明亡也是中國亡,朝鮮日本也是這樣認為,那時的 01/17 16:44 : → stevenjobs:中國人(明人)也有亡國之痛,復國之念. 清末革命黨人也是 01/17 16:45 : → stevenjobs:訴諸"驅逐韃虜,恢復中華". 鄭成功是有日本血統的中國人 01/17 16:47 : → stevenjobs:沒錯,但是那時的中國已經亡了,鄭成功家族在台灣可說是 01/17 16:49 : → stevenjobs:獨台抗清.那時清帝國就是亡中國的外國勢力. 01/17 16:51 : → saram:那時中國已滅亡? 那麼中國是在1911年又復活了嗎:) 01/18 07:17 : → saram:1911年前西洋諸國不是與china 訂立國際條約? 01/18 07:18 : → saram:97年香港九龍土地是歸還中國還是轉交(從清國得來)中國? 01/18 07:20 : → saram:原來台灣歸還中國也是搞錯了....:) 01/18 07:21 我實在是看不懂你這句話是再講什麼? 你指的是1945年投降書要將台灣交還中國? 如果你是這樣想, 我會有兩個觀點來反駁你, 首先, 請你從國際法慣例的角度來看, 如果不想從國際法慣例的角度來看, 那請不要提任何一份法律文件來辯駁, 因為講法就是會講到國際法慣例, 1 交還中國派的很喜歡混淆一件事情, 1895年的甲午戰爭跟 1945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太平洋戰爭, 根本是兩場不同的戰爭, 兩場不同的戰爭所帶來的結果也不會一樣, 甲午戰爭將福爾摩沙跟澎湖主權割讓給日本, 日本在經歷一連串的征服後, 於1930年代實施皇民化政策, 正式將福爾摩沙與澎湖全島大大小小住民歸化成為具有日本國籍的日本公民, (不是殖民地具有日本國籍的人,是正式日本國土上的日本人) 在法律上此時福爾摩沙與澎湖已經正式公認成為日本固有國土的一部份, 我先說明一下, 歷史上當一個國家或得一片土地時, 會先經歷一段時期, 最後才會正式整併成為法律上的國土, 也就是所謂的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 而這段時期, 以美國的法律來講, 叫做未整併領土, 經過整併歸化成為美國公民後, 就正式成為美國國土的一部份, 而日本就是效法英國跟美國這種整併程序, 在1930年代正式將福爾摩沙與澎湖整併成為日本神聖不可分割領土的一部份, 也就是說....... 我以美國的法律來講比較清楚比較快, 未整併之前是美國國民, 整併後正式成為美國公民, 這就是未整併跟已整併的差異性, 但美國公民一定當然為美國國民, 美國國民卻不一定是美國公民, 這在美國移民法101a裡面寫的很清楚. 回過頭來在1930年左右, 日本就是效法英美處理領土的方式, 福爾摩沙跟澎湖已經正式成為日本國土的一部份, 而不是所謂的"殖民地", 緊接著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結束, 美國一直以為福爾摩沙與澎湖是日本的殖民地, 所以才有所謂將殖民地將還給中國的想法, 也就是後來中華民國一直堅持講的開羅宣言, 但1945年聯合國宣言裡面第二條第四款有寫, 第2條   為求實現第一條所述各宗旨起見,本組織及其會員國應遵行下列原則:   四、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 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Article 2 The Organization and its Members, in pursuit of the Purposes stated in Article 1, shall 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rinciples. 4. All Members shall refrain in thei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from the threat or use of force against the territorial integrity or political independence of any state, or in any other manner inconsistent with the Purpos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當時的日本首相(還是外相忘了)吉田茂向美國主張福爾摩沙跟澎湖已經在1930年代, 完成整併,正式成為日本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國土, 依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4款的規定, 也就是後來大家常講的現代國際法必須在戰爭後將領土恢復原狀的依據, 這下可好了, 美國一個頭兩個大, 而中華民國又在1949年~1950年間丟了整個大陸, 美國當時為了對抗共產黨, 所以在1952年的和平條約寫下來以下條款, 變成了至今福爾摩沙跟澎湖在正式的法律上扔然地位未定, 舊金山合約(以下條文內容簡述) 第02條 b 日本放棄對福爾摩沙所有權利,資格所有權,請求所有權, 第04條 b 美國軍事政府對日本及日本國民的財產處置的有效性, 第14條 2 (1) 每個聯盟國在合約即將生效開始日本和日本人民的財產等 受到其管轄權管轄, 而上述的日本和日本人民的財產都接在每個聯盟國的控制下, 第23條 a 以美國為首(為開始)的佔領國........... 也就是說單就美國來講, 對福爾摩沙跟澎湖的權力就是美國軍事政府對其有最後決定權, 且有管轄權跟控制權, 還有佔領權. 不管你中華民國對福爾摩沙有管轄權跟控制權, 你都必須要遵從合約第4條b規定, 美國軍事政府是你的老大, 主權至今扔然未定, 2 和平條約才是一場戰爭在法律上的終結, 你若要堅持投降書可以決定一切, 那請你舉出自拿破崙時代以來, 有哪一場戰爭的在法律上的終結, 決定最後戰勝國與戰敗國權利義務的不是和平條約, 而是類似停戰協定或投降書之類的國際法慣例, 如果你講的出來, 且提的出適法的證據, 那你的看法就是對的, 否則就是錯的. 福爾摩沙跟澎湖的主權, 在法律上至今未定, 僅此. : → adst513:樓上 就已經說不能用現代觀點 至少從明鄭觀點清還不是中國 01/18 20:04 : → stevenjobs:中國這觀念在還沒接受西方現代國家觀念前,是由華夷/天 01/19 19:00 : → stevenjobs:下觀念產生的, 古代首重華夷之辨,四方鄰族對華夏民族 01/19 19:03 : → stevenjobs:就是夷(文化較低),後來華夏文化不斷擴張,夷土也被"德化 01/19 19:05 : → stevenjobs:"成王土, 夷人變成華夏民族,但是華夏不是無敵的,不同時 01/19 19:07 : → stevenjobs:代,四方都有華夏民族無法征服的夷,那些夷甚至可以反過 01/19 19:08 : → stevenjobs:來征服華夏,anyway 夷在古代就等同非中國人,蒙古遼金清 01/19 19:10 : → stevenjobs:都是外國,非我中國同類. 清末革命黨都有這種觀念,清朝 01/19 19:13 : → stevenjobs:遺老宗室黨,也認為既然民國成立,那滿族回東北老家建立 01/19 19:14 : → stevenjobs:國家,有何不可以? 民國以後為了領土利益,修正觀念,說五 01/19 19:16 : → stevenjobs:族共和,但是滿蒙藏願意跟你共嗎? Anyway,民國對中國的 01/19 19:18 : → stevenjobs:領土根本沒有完整控制過. 01/19 19:20 : → stevenjobs:2.是的,華夏民族那種的中國在1911是復活了,更進一步引 01/19 19:22 : → stevenjobs:入近代的憲政國家觀念,至少各民族平等. 01/19 19:23 : → stevenjobs:3.清帝國與各國的條約關係,因為民國繼承清帝國的國際法 01/19 19:25 : → stevenjobs: 地位,民國也有宣布履行這些條約,因為新政權要國際承認 01/19 19:26 : → stevenjobs:所以這是沒有問題的. PRC又繼承民國,所以港九還給PRC. 01/19 19:28 : → stevenjobs:4.台灣還給中國? 這在國際法律上根本是沒有的事!! 01/19 19: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3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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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真不愧是國際法的達人 看來對法律頗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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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 上次的地圖你要到了沒? 我等你回應呀(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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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依舊金山合約4b 那不是能合法搶劫台灣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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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台灣人是日本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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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問題:國際法上的領土整併程序需不需要住民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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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要,是容許其他補正性質的整併程序要件代替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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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日本宣稱1930年代開始台灣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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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日本不可分割的神聖領土 那戰後就算是用非法佔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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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也搞那麼久了(還比日本久) 這樣他有資格說是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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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因為非法佔領所以不算? 那日本算是合法割讓所以算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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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嗎? 對國際法完全不熟 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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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中華民國在1951年之後的佔領已與日本無涉,因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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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已經聲明放棄對台澎的一切權利。真要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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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的話應該是說在日本放棄台澎後,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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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地(日本沒有指明台灣被他放棄後變成誰的領土),無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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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可運用先佔原則,但這原則要能適用必須沒有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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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先佔的時效提出質疑,假設有國家提出就無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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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veme 來自: 60.249.37.154 (01/2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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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是無主地,舊金山合約第4條B講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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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二條與第三條的日本及日本國民的財產是軍事政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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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也就是說這已經涵蓋福爾摩沙與澎湖(二條B)所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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