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OL板主群不處理Xargon等四人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麥子)時間11年前 (2014/01/09 10: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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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efish5566 (死魚56)》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我略略翻了幾篇電競文,但是我沒有看到板主對於這些文章有任何警告, : : 在板上似乎也沒有對於這些文章有過任何處分或警告。 : : 以發文的內容來看,與其說蓄意違規,更像是不知道有違規的疑慮。 : : 至少從現況來看,即使這樣的內容有廣告,我還是不覺得有惡意的成分。 : 板規似乎沒有不知者無罪這條 : 每天用手機發文自殺的不知道多少 : 進一個看板發言之前 看板規是基本常識吧 : 板主沒有警告或水桶是他們的疏失 : 不代表違規者沒有責任 板規當然沒有不知者無罪,不管有沒有看板規,有沒有知道板規, 只要是違規的行為,都得要負起責任並且接受相對應的板務處分。 但是你說的這些,都不足以說明發文者是惡意進行違規行為, 而板主在認定的時候,也認定這些文章不屬於惡意重大違規, 對於這些沒有違規的文章,當然就沒有警告也沒有處分。 至少就現在整體的板務處理來看,針對這些文章的處置並沒有疏失。 : : 我同意對於廣告文的限制需要作通盤的檢討,但上面這幾行頂多只能說明, : : 發文者是有意要放廣告,但是不能說明發文者是惡意要進行違規行為。 : : 從板主的回應來看,我推測板主認為這些文章並沒有惡意動機,也沒有擾亂板面。 : 假設每個人都看過板規應該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 : 如果可以用不知者無罪五字就卸責 : 那我建議直接廢掉所有板規 : 既然都看過板規了 : 蓄意放廣告不就是和板規作對? : 還是發文者是先知 知道會被執行者認為是善意而過關? 發文者是怎麼想的我不知道,如果你有相關的證據也可以提出來討論。 現況就是板主認定這些文章的內容沒有違規,在 #1ImEPybc (LoL_Picket) 也詳細說明, 若明顯不是惡意重大違規,就不一定要判永久水桶,這是板主的裁量權。 如果你要申訴板主的不處分,就得要給出更強的理由說明板主的裁量不正確。 : : 對於現在討論的個案而言,這是前提不成立的循環論證。 : 明文寫進去 明顯地違反 : 板上幾百篇 : 我是不清楚認定不重大的理由為何 依照現在板規的規定,這些文章的確沒有違規,不管有幾篇都沒有違規。 既然沒有違規,就不屬於板規 E2 約束的範圍,自然也跟重大扯不上關係。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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