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ow版 版主Induction版規標準模糊不清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空想炸彈)時間13年前 (2011/06/13 00:34), 編輯推噓5(2116223)
留言260則, 3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0 (看更多)
直接兩點 1. #1Dts-aXC (WOW) 『新手只是依附在老手身上的吸血鬼』 a. 發文推文時嚴禁人身攻擊、語帶髒字、鬧版。 不管你是指名道姓也好,明褒暗貶也罷,刻意討戰者同罪,惡意造謠者亦同。 違者水桶一週。 (此規定由板主主觀判定) 挑釁特定族群. 警告一次. 這樣被警告了對吧,我連I版主私下勸導的信都沒收到。 然後換成 WoW板 #1DxSMviw 的推文 噓 LODIKA:想鞭人就鞭,用這種扭捏作態的問法幹麼?噁心的鞭法 06/07 21:44 這是直接在我原文下面爭對我個人的推文,很明顯違反上面的 a. 發文推文時嚴禁人身攻擊、語帶髒字、鬧版。 不管你是指名道姓也好,明褒暗貶也罷,刻意討戰者同罪,惡意造謠者亦同。 違者水桶一週。 (此規定由板主主觀判定) 然後LODIKA只被私信警告,標準在哪 ? 還是 想鞭人就鞭,用這種扭捏作態的問法幹麼?噁心的鞭法 這一句其實是在可以接受的範圍? 2. 你說長期觀察我的行為覺得我意圖挖坑加鬧版,請問能舉證? 不要說什麼自由心證或是彈性判斷,你拿不出東西來就是空談我想你 應該很清楚。 再來就是對於某些爭對我發文必噓的特定版友,你也沒有處理,然後 說我鬧版加挖坑給人跳? 所以這代表以後看到不爽的ID就可以噓一下,言之有無物都沒關係? 大概就這兩點,其他我倒沒啥意見。 對了,我講一下我寫給I版主的信他說有三十封,其中大概超過一半都 是我在跟他溝通,溝通到後來無疾而終,然後說如果我有疑問可以採取 版務來處理,其中有些信件最後我的回信,是如果他的答案還是一樣那 也不用再回信給我沒關係,畢竟雙方沒有平衡點的時候交由第三人判斷 我覺得會比較恰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214.100 ※ 編輯: FairyBomb 來自: 124.11.214.100 (06/13 00:36)

06/13 00:37, , 1F
同意 很明顯就是最近的判決標準不一 卻拿彈性自由心證避談
06/13 00:37, 1F

06/13 00:40, , 2F
見957篇修文部份, 已有說明. 至於噓文特定板友亦有處置
06/13 00:40, 2F

06/13 00:41, , 3F
見wow板本人公告文, 惟視程度不一定全數處理.
06/13 00:41, 3F

06/13 00:42, , 4F
最後是第二點, 與君對談而有爭執者為君檢舉機率甚高. 此
06/13 00:42, 4F

06/13 00:43, , 5F
處可詳列. 問題在於這些事情不會發生在別人身上, 加上
06/13 00:43, 5F

06/13 00:43, , 6F
長期以來的觀察, 綜合之後做出警告裁決.
06/13 00:43, 6F
完全看不懂。 WOW開版五年,我有兩次水桶是今年的事,去年的水桶也過了追 溯期,怎麼判斷我有問題刻意鬧版? 你要說我一直以來講話毒辣就算了,鬧版? 再來就是為啥不全數處理你也沒講,又一個自由心證? 我上面的例子你還是沒回應到你知道嗎? 最後就是跟我有爭執的我當然檢舉他,沒爭執的我檢舉他幹嘛?

06/13 00:44, , 7F
為什麼我記得I版主好像有私信警告?
06/13 00:44, 7F

06/13 00:45, , 8F
那麼請問往後是否與人有爭執者就直接失去檢舉資格?
06/13 00:45, 8F

06/13 00:45, , 9F
版規好像沒提到與人爭執後不能檢舉吧? 再說會被檢舉本來就
06/13 00:45, 9F

06/13 00:45, , 10F
回應樓上, 當然不是. F君我觀察了三個月.
06/13 00:45, 10F
你觀察了三個月應該可以拿出點證據出來吧? 還有你說我們往來三十封我有十九封都在檢舉人,這真的跟我印象中不太符合 ,我們多的是我檢舉一封,然後後來的往來信件可能高達五六封這樣,但十九 封檢舉人的信件? 可以把目前的私信都寄給我讓我了解一下嗎,因為我印象中真的沒這回事,你 要說我一封檢舉十九個人我可能同意,所以可以麻煩你把目前的信都寄給我嗎 ,我沒留信,因為信箱爆了,我等等就去清出來。 ※ 編輯: FairyBomb 來自: 124.11.214.100 (06/13 00:52)

06/13 00:46, , 11F
是因為一方先逾越版規界線了 拿這點講檢舉人有問題不妥吧
06/13 00:46, 11F

06/13 00:48, , 12F
那麼還是那句話,他人犯錯焉有將責任推至fairybomb之理?
06/13 00:48, 12F

06/13 00:48, , 13F
事出必有因, 回應至此, 靜待組務裁決.
06/13 00:48, 13F

06/13 00:49, , 14F
如板主認為兩造皆有錯就應以一樣標準視之,而不是自行判
06/13 00:49, 14F

06/13 00:49, , 15F
定誰是釣客誰是魚,然後分開處置
06/13 00:49, 15F

06/13 00:53, , 16F
鄙見以為行為人主觀意圖亦須作為考量之一部 而非全憑
06/13 00:53, 16F

06/13 00:54, , 17F
客觀上行為有無違反板規作為刑度考量之唯一依據
06/13 00:54, 17F

06/13 00:55, , 18F
何況板主已經觀察F大三個月了 自有憑據 不消多說
06/13 00:55, 18F
觀察了這麼久多少可以拿點東西出來吧。 不要再用自由心證了。 拿點例子或可以舉證的東西出來才可以說服人。 ※ 編輯: FairyBomb 來自: 124.11.214.100 (06/13 00:56)

06/13 00:56, , 19F
不用說太多 檢舉是板友們權利沒錯 但權利不能濫用
06/13 00:56, 19F

06/13 00:56, , 20F
但要知道判斷行為人主觀意圖也是一種主觀認定,如一而再
06/13 00:56, 20F

06/13 00:57, , 21F
再而三因主觀認定成分過多遭受質疑,那是否就客觀事實去
06/13 00:57, 21F

06/13 00:57, , 22F
裁定才不會有標準不一的問題?
06/13 00:57, 22F

06/13 00:58, , 23F
照閣下的邏輯推演 判決本身就是一種主觀認定之存在
06/13 00:58, 23F

06/13 00:59, , 24F
難道依法判決此一作法本身應遭廢棄?
06/13 00:59, 24F

06/13 00:59, , 25F
溝鼠走了,組務一片清寧,你想來破壞組務內的和氣?
06/13 00:59, 25F

06/13 01:00, , 26F
再者 行為人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 本就是刑度考量之
06/13 01:00, 26F

06/13 01:00, , 27F
事實證明那隻老鼠走掉是好事阿,看看組務多冷清阿.
06/13 01:00, 27F

06/13 01:00, , 28F
重要依據 豈有不考量行為人主觀犯意之理
06/13 01:00, 28F

06/13 01:01, , 29F
板規是公開文件可供人有行為依據,如真依法(板規)判決,
06/13 01:01, 29F

06/13 01:01, , 30F
你本來就愛跟別人鬥嘴,為鬥嘴而鬥嘴不就是鬧?安心上路吧
06/13 01:01, 30F

06/13 01:01, , 31F
I版主算開新判例 難免有標準不一之嫌 確實尚需斟酌
06/13 01:01, 31F

06/13 01:01, , 32F
有爭議者可另行去與板主討論有無不妥之處,然現在的情況
06/13 01:01, 32F

06/13 01:02, , 33F
斟酌啥 wow版規本來就是依照版主主觀判的.現在8X個推
06/13 01:02, 33F

06/13 01:02, , 34F
卻是捉摸不著的人心判定凌駕於有依據的法律(板規)之上
06/13 01:02, 34F

06/13 01:02, , 35F
就代表這主觀沒有背離版友的主觀價值.
06/13 01:02, 35F

06/13 01:03, , 36F
為鬥嘴而鬥嘴不就是鬧? 黑曜三連星你當年怎麼不會這樣想?
06/13 01:03, 36F
還有 184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6/13 19:24, , 221F
吃蟹過敏,我又沒問他是否吃蟹,怪怪滴...
06/13 19:24, 221F

06/13 19:29, , 222F
版主沒寄信,但是置底有修文阿
06/13 19:29, 222F

06/13 19:40, , 223F
F的反擊"I版主3/21才上任今天才6/13,三個月.."
06/13 19:40, 223F

06/13 19:41, , 224F
看到這句時,我只能說F有挖坑給板主跳嗎?
06/13 19:41, 224F

06/13 19:43, , 225F
今天不是要鬥板主,但判定不應扯到私人恩怨
06/13 19:43, 225F

06/13 20:07, , 226F
哪來的私人恩怨? 板主認定本來就是這樣 要是有自動管板或是
06/13 20:07, 226F

06/13 20:08, , 227F
板規規範沒問題 幹嘛還需要選板主? 本來板上就是會有這種需
06/13 20:08, 227F

06/13 20:08, , 228F
要板主自主認定的判決部分
06/13 20:08, 228F

06/13 20:23, , 229F
自主認定跟翻舊帳是兩回事,我說過了只針對當下的判決
06/13 20:23, 229F

06/13 20:23, , 230F
我沒意見,但判決上多個3個月觀察期是什麼意思
06/13 20:23, 230F

06/13 20:24, , 231F
在當下沒觸犯的東西因為多個"3個月的觀察期"就犯了?
06/13 20:24, 231F

06/13 20:27, , 232F
多上觀察期的意思 我自己是覺得板主想表達的是 炸彈太這段
06/13 20:27, 232F

06/13 20:27, , 233F
時間內 引發太多爭執和爭端
06/13 20:27, 233F

06/13 20:37, , 234F
但問題是,討論本來就有爭執和爭端,像我在WOW幫他說話
06/13 20:37, 234F

06/13 20:38, , 235F
還不是一堆人莫名奇妙的來戰我,而且說的也很難聽啊
06/13 20:38, 235F

06/13 20:38, , 236F
那板主判了嗎?目前我不知道,但不要跟我說什麼判勸導
06/13 20:38, 236F

06/13 20:39, , 237F
你不接受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板主本來就不是24小時都在線上
06/13 20:39, 237F

06/13 20:41, , 238F
我那篇只覺得你在無理取鬧而已..不過你是可以去檢舉其它人
06/13 20:41, 238F

06/13 20:42, , 239F
至於判什麼那是板主的事了 不過我覺得應該是規勸一下就OK
06/13 20:42, 239F

06/13 20:42, , 240F
無理取鬧?依板規那樣全都可以判水桶,但事實鐵定不會判
06/13 20:42, 240F

06/13 20:43, , 241F
板規有新增 你沒有去看嗎..
06/13 20:43, 241F

06/13 20:44, , 242F
這就是板主心證的作用
06/13 20:44, 242F

06/13 20:48, , 243F
那個1-a的註解?看到那個維持原判我就沒興趣了
06/13 20:48, 243F

06/13 20:49, , 244F
難道就那麼巧,剛發生這件事就改板規嗎?明明就有問題的
06/13 20:49, 244F

06/13 20:50, , 245F
判決卻不打算進行任何修改,只咬死F引起爭執和爭端
06/13 20:50, 245F

06/13 20:50, , 246F
到最後事情還沒下文就說要請假,這樣算是負責任嗎?
06/13 20:50, 246F

06/13 21:01, , 247F
引戰哥 不噓一下行嗎
06/13 21:01, 247F

06/14 11:39, , 248F
我倒覺得你發文被戰的部分...
06/14 11:39, 248F

06/14 11:40, , 249F
版主沒處理拿來申訴會比較有用?﹝茶
06/14 11:40, 249F

06/14 15:30, , 250F
板主的請假是只板務部份..這個板的申訴還是會持續進行..
06/14 15:30, 250F

06/14 15:31, , 251F
完全沒衝突阿 Ca板友想表達的是?
06/14 15:31, 251F

06/14 15:31, , 252F
另外 板規本來就是會因為事件而更改的 這沒什麼好說的吧
06/14 15:31, 252F

06/14 15:33, , 253F
而且 有問題沒問題 你不也是主觀認定沒問題 跟版主主觀認定
06/14 15:33, 253F

06/14 15:33, , 254F
有問題 都是主觀認定不是? 你怎麼會覺得你的認定就是客觀?
06/14 15:33, 254F

06/14 16:40, , 255F
炸彈哥引爆肯定全死 不允許miss這一定是bug 需要hotfix
06/14 16:40, 255F

06/14 18:19, , 256F
"待正事處理完畢, 新任板主上任後"請假 某人定是不會看文
06/14 18:19, 256F

06/14 18:34, , 257F
虧你還想選版主 科科 加油 好嗎?
06/14 18:34, 257F

06/14 21:32, , 258F
WOW版亂源
06/14 21:32, 258F

06/14 23:34, , 259F
糟了,突然覺得應該讓你當版主的XDDDDD
06/14 23:34, 259F

06/15 01:46, , 260F
幸虧沒選你當版主^^
06/15 01:46, 260F
文章代碼(AID): #1DzEg0UJ (Sub_GOnlin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DzEg0UJ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