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板規修訂
討論主旨:板規修訂
說明:
一、目前板主徵選是只選一位,但因A板主被撤職了
應選兩位~
二、回應 #1aChpccr (Stock)
個人覺得應取消輪值制度,此輪值制度當初是A、T兩位板主不處理檢舉案
所以衍生出來的制度
但這2位都已被撤職 依正常的流程 應是板主群共同處理檢舉案
當甲板主今天沒空時 乙、丙板主就去處理今天的檢舉案
這樣合作才是正常的
若取消輪值 就不用代理人制度 檢舉案的處理時間也能改回七天內
三、濫訴的部份
「包括但不限於X日內累計無違規之檢舉案達Y篇以上」
是否違規是由板主認定 檢舉者只是幫忙找出可能有違規的
若板主把檢舉案全判未達 結果反而變成檢舉者違規
"未達"只是每個人的定義不同 個人覺得這條不是很好
而且這條是用X日內累計Y篇
所以檢舉文越多的人 越容易累積無違規的篇數
之前有些人 針對別人一次檢舉三、四篇無違規的文
例如 #1YoMC6vx (StockPicket) 濫訴四篇
反而不會受罰
此定義並不會處罰到濫訴的人 而是處罰到比較熱心檢舉的人
四、目前對於轉錄他板文章 只有規定 1-2-9 轉錄新聞時應把推文刪掉
但有些人可能會轉錄其他「非新聞」的文 這部份板規沒有相關規範
應增加板規 規定轉錄文章時的限制 (不只新聞)
五、板規應明訂 創作文不得回文
六、個人建議1-4-3 選擇券商跟看盤軟體可以移除
畢竟Broker板都是在徵求業務居多 很少有討論哪個券商好 哪個看盤軟體好用
但還是看大家意見
七、情報分類應明訂是否包含FB、推特、IG等來源
若包含的話 是否只包含上市櫃公司的董監 或 政府官員 的社群媒體
否則也會有人貼一些分析師、投顧的FB、IG、推特
若不包含這些社群媒體 應明訂禁止之
八、閒聊分類目前規定只有 開盤、開盤後 這2個時段
但一些連假一直在使用舊的閒聊也很怪 而且推文也會變慢
可以增加連假時的閒聊規範
建議是每日都可以開閒聊 有開盤的日子叫 盤中、整後
放假的日子就 用別的名稱 如 年假閒聊、清明閒聊、中秋閒聊
九、閒聊目前規定是8:30 才能發 覺得可以提早五分鐘或十分鐘
這樣平常主要發閒聊文的人如果臨時有事 也可以提早發
十、處分累進目前是寫
砍文、警告、水桶七日、水桶一月 (30 日)、水桶一年 (365 日)
但警告時是否要刪文? 水桶七日時是否要刪文?
這部份應寫得更清楚
十一、先前有提過 目前只有累犯的規定 應增加 連續犯的處罰方式
例如在板主未處分前 連續違規三篇文 應如何處分
十二、先前有爭議的 若第一次違規就違反4-6-1被水桶7天
第二次違規只是4-2-1 4-1 應處分累進到水桶30天 還是只到警告?
先前小組長是裁判應水桶30天 這部份也應寫在板規
十三、個人覺得禁止徵友文OK 但徵友推文應不用禁止
十四、4-5-2 個人覺得髒話 只要不是針對板友 若是口頭禪或語助詞 也應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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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4/10 19:34,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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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3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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