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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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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6(55推 9噓 56→)留言120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wen9008 (股神)時間4年前 (2021/04/07 20: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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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開放這篇公告回文. 我反對修改. 你一改了,以前被水桶10年的難道要全部特赦?. 別只為了自己可以跟單,而忘了法條的一體適用性. 另外有人說要在1個月到10年之間,增加3個月、半年、1年的罰則. 我也同樣反對. 因為給你機會,不是讓你隨便. 其他很多版都直接給你永久水桶了,那來股版這麼仁慈,還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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