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

看板Soft_Job作者 (天生紅月)時間8年前 (2016/06/04 11:47), 編輯推噓6(608)
留言14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4 (看更多)
你的論點根本有問題 只說月薪你有說工時嗎 A公司 月薪八萬 工時12h~16h(101某間...) B公司 月薪五萬 工時8h 加班依照勞基法 有能力2h完成別人8h的事,你以為上面不會丟32h的事讓你填滿8h嗎? 連勞基法都無法遵守 還需要考量他是不是好公司嗎? ※ 引述《Ageis (Ageis)》之銘言: : 其實我最近在想,勞基法對軟體人來說到底算什麼 : 軟體人其實是最難管的一群人,有的人明明四小時就可以完成八小時的事 : 你硬要他留八小時,有些人八小時只能完成別人用兩小時搞定的事,結果 : 多出來的時間還得付他加班費 : 但因為我們沒辦法量化合理的效率值,所以就姑且採用政腐定的這套規則 : 但是這套規則適合評估公司是好是壞嗎?不見得吧 : 讓我們這樣假設 : A公司,任職滿三個月就給你年假10天,月薪八萬起,但沒有加班費 : B公司,任職滿一年有七天年假,月薪頂多五萬,有加班費 : 那那間是好公司? : 他__的誰知道啊 : 沒錯,我贊成有標準,但不贊成用勞基法限制徵才文 : 因為我相信每個人有不同的標準 : 板眾也有推噓文表達意見的自由 : *即使像 TutorABC 這麼黑的公司,還是有人會寄信來問我意見 : 透明的情報可以造就理性的判斷,如果限制太多的話,令人擔心的不是 : 版上會少很多徵才文,更令人擔心的是,會少了很多板眾與這些徵才文 : 的互動,而這些互動可以幫助後進爬文的時候,建立判斷好壞的標準 : 像我這樣有機會把在 TutorABC 工作過的經驗留著不是很好嗎? : 我提供了資訊,你自已判斷好壞,成年人應該要有這樣的能力 : 而不是只接收別人幫你篩選過的資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185.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65012051.A.091.html

06/04 11:51, , 1F
轉移概念->守勞基法沒辦法決定公司體質 該開放讓人踩雷
06/04 11:51, 1F

06/04 11:52, , 2F
踩到雷是你家的事這樣
06/04 11:52, 2F

06/04 11:54, , 3F
只是把資方需要付出的代價轉嫁在勞工身上而已
06/04 11:54, 3F

06/04 11:55, , 4F
恩 所以我覺得勞基法是底線 資方該考量的是八小時的人力
06/04 11:55, 4F

06/04 11:57, , 5F
成本 而非是一個人的人力成本 不然根本是要你加班加免錢
06/04 11:57, 5F

06/04 11:58, , 6F
就像談需求常講的 但改需求要錢的時候 案主才會收斂
06/04 11:58, 6F

06/04 14:36, , 7F
要求遵守勞基法錯了嗎?本來就是應該的事啊!
06/04 14:36, 7F

06/04 15:59, , 8F
林背036謝英告
06/04 15:59, 8F

06/04 19:52, , 9F
公司在面試的時候就應該知道這人是2H還8H了吧
06/04 19:52, 9F

06/04 19:52, , 10F
怎麼會給一樣薪水呢?
06/04 19:52, 10F

06/04 23:12, , 11F
看不出來的公司多著呢 科科
06/04 23:12, 11F

06/04 23:30, , 12F
民主法治社會,法規是給大家遵守的,不是參考比較用的
06/04 23:30, 12F

06/04 23:41, , 13F
法規是最底限的強制要求 連這都沒辦法配合 呵呵..
06/04 23:41, 13F

06/05 01:35, , 14F
推這篇~~結果那篇沒人噓啊~
06/05 01:35, 14F
文章代碼(AID): #1NKazJ2H (Soft_Job)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NKazJ2H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