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
你的論點根本有問題
只說月薪你有說工時嗎
A公司 月薪八萬 工時12h~16h(101某間...)
B公司 月薪五萬 工時8h 加班依照勞基法
有能力2h完成別人8h的事,你以為上面不會丟32h的事讓你填滿8h嗎?
連勞基法都無法遵守 還需要考量他是不是好公司嗎?
※ 引述《Ageis (Ageis)》之銘言:
: 其實我最近在想,勞基法對軟體人來說到底算什麼
: 軟體人其實是最難管的一群人,有的人明明四小時就可以完成八小時的事
: 你硬要他留八小時,有些人八小時只能完成別人用兩小時搞定的事,結果
: 多出來的時間還得付他加班費
: 但因為我們沒辦法量化合理的效率值,所以就姑且採用政腐定的這套規則
: 但是這套規則適合評估公司是好是壞嗎?不見得吧
: 讓我們這樣假設
: A公司,任職滿三個月就給你年假10天,月薪八萬起,但沒有加班費
: B公司,任職滿一年有七天年假,月薪頂多五萬,有加班費
: 那那間是好公司?
: 他__的誰知道啊
: 沒錯,我贊成有標準,但不贊成用勞基法限制徵才文
: 因為我相信每個人有不同的標準
: 板眾也有推噓文表達意見的自由
: *即使像 TutorABC 這麼黑的公司,還是有人會寄信來問我意見
: 透明的情報可以造就理性的判斷,如果限制太多的話,令人擔心的不是
: 版上會少很多徵才文,更令人擔心的是,會少了很多板眾與這些徵才文
: 的互動,而這些互動可以幫助後進爬文的時候,建立判斷好壞的標準
: 像我這樣有機會把在 TutorABC 工作過的經驗留著不是很好嗎?
: 我提供了資訊,你自已判斷好壞,成年人應該要有這樣的能力
: 而不是只接收別人幫你篩選過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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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