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
板規明定不符合勞基法的工作不得發徵才文我覺得是有必要的,
敝人覺得不需要放寬,
倒是可以考慮置底一篇文章讓公司在底下推文,
例如: 徵 Web/Android ( 徵才網頁連結 )
這是我過去在省錢版的作法,板規明定禁止發伸手文,
但可以在置底的文章推文提問,版主可以定時清除一些過時老舊的訊息。
不曉得各位覺得這樣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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