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消失

看板Soft_Job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6/03 22:54), 編輯推噓-8(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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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co (眠月)》之銘言: : 我很少看板,有人說我被 cue 了。 : 不看還好,一看真是嚇一跳。 : 我認為不要開放比較好。 : 嚴法不見得糟糕,選擇性執行的嚴法則必定是非常糟糕。 : 普丁制定了非常嚴格的消防法規,認真要檢查,幾乎所有的建築物都不會過。 : 但一般根本不會去作到這種程度的檢查,那普丁定這個幹麻? : 就是如果媒體你不聽話,我就照三餐查你,不合格,整棟大樓就停止使用, : 那你新聞也不用報了,搞個幾次,你電視台就要收掉了, : 他就用這個手法,控制了全國所有的媒體。 : ㄟ,而且這樣叫做「於法有據」。 : 選擇性執行的嚴法,太容易流於握有權力者用來遂行個人意志的工具。 : 他今天擺明就是欺負你,但是他可以說「我這是依法辦理」。 我想請教,以這個舉例來說,您覺得問題出在「普丁制定了惡法」或「沒有全面性執行消 防法規」? : 當時你沒第一時間刪我的文,我就在想你有選擇性執法的跡象, : 因為其他公司違規的文都是第一時間被刪掉,沒道理我的文章你還在下面教我怎麼作。 : 當時我就在想「完了,這個先例一開,之後你的權威性必定受到質疑」 : 難得來了一個把風氣往正面方向帶的板主。 : 我覺得你本來的作法很好,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就是不給發徵才文, : 今天是那些無法符合勞基法的公司,他們應該要去思考怎麼才能讓自己合法, : 而不是你的版規要去配合那些公司,讓他們可以省事。 : 也許會有人覺得這樣的標準太嚴苛,我覺得剛好,為什麼? : 因為一個社會裡面,是光譜上最左到最右都應該要有人的, : 兩個極端可能都不是這麼好,但沒有那兩個極端,我們就沒有比較的對象, 如果大家都知道某種作法比較好,為何你覺得一定要有比較爛的存在來對比、來襯托呢? 光譜?所以有富人就該有窮人?你願意去當窮人嗎? 你這是年薪百萬收入既得利益者的說法吧! 你已經站在光譜較光亮的一端,才說需要另一端的存在吧? : 一、我要幫我的公司 defense 一下 : 我公司實際的狀況絕對是優於勞基法, 我不了解板上的標準是:違反勞基法但其他條件比市場優越可以稱為「優於勞基法」嗎? 還是只要不100%滿足勞基法就是劣於勞基法? 你自稱優於勞基法確定是版友共識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11.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64965675.A.A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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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你找半天 是找到我說不用加班費的文章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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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請教也說說個人的看法吧? 不然好像人家多解釋來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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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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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你最終砍了吧,我大致找的確沒找到,我不是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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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講新創不用加班費,而是那篇徵才說「無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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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立即刪,但是底下回應說新創真的很辛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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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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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你這樣子上法庭 檢察官會信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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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保證上法庭把全PTT電磁資料調出來 我沒講過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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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我就算刪文 背後還有一個系統可以調資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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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篇給你說 我把資料全文板本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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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的話 你不道歉準備收我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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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可以亂吃 話不能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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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有可能板上有沒加班費我會留著 在給你三天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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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徵才文 就看幾個地方而已 工時 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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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有可能有沒加班費我還留著那篇文 早就被使用者戰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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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該不會看到隔壁codejob去了...我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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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是可以找找回收桶那篇還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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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沒刪那篇阿 他自己出來打臉自己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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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提醒有回收桶這個功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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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確定是否永久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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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個建議,你可以把刪文的文章收到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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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依據將來有紛爭也是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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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會搞死我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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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精華區站方規定是拿來放精華文章 不是拿來放回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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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上違反勞基法的都會複製放到置底只是沒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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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設定權限專門用來處理版務的 只不過是建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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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小組長怎麼判那筆檢舉G的案子吧 有續任再說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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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屁股洗乾淨準備下台一鞠躬 謝謝大家再見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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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應該是沒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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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耶 準備看多位站長開始互相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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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了 不當板主 不會怎樣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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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看過板主打站長臉 沒看過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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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的公告超級無敵好笑的耶 自己公告自己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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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饅頭板主嗆 還凹耶 後來懶得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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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九天罰單 剛好那陣子很忙 本來想繼續嗆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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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版友你冷靜一點再看一次好嗎,我是跟你同一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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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co 你把這位當作H隊長就很好理解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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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這篇被噓好多~我覺得值得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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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普丁的例子,問題是嚴法/惡法,而不是執行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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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沒有加班費的公司,我也同意你說的,很難說他優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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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吧,公司規定就是沒有規定加班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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