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向公司投訴管理不當的主管已刪文
我不走PERM,當時拿L1 VISA申請綠卡,我跟我老婆兩個人總共11K左右。
※ 引述《yenway928609 (新生活)》之銘言:
: 要公司因為一個員工改變作法,很難。如果工作的那麼不開心就多看看有沒有其他機會。
: 畢竟現在職場很熱絡,去認識幾個獵頭的看看有沒有其他機會。
: 題外話,我記得四年前我申請綠卡的時候一個人大概5.5K左右。
: 如果真的很想回美國工作,可以網路多看看,只要有能力、夠積極、夠努力。
: 都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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