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才能強制安置?
自從精神衛生法上路之後,各縣市都有24小時責任(倒楣)單位
在做相關諮詢跟床位協調的工作,有些是醫院,有些是衛政單位
不過先別高興,這些單位對口主要是業務單位,不是一般民眾
這種case遲早會進一次醫院,總是會有有辦法的管區可以說服公衛護士簽強送
只是三十多歲,就醫不規律,沒有確切診斷
還不一定有醫師肯簽強制住院吧?
當然有個一次兩次送到ER去給急診醫師看看,遇到一針下去就可以知道有沒有的高手
還可以說是病不是人格問題,要是遇到普遍照書來的,那也就是處理急性狀況
再請她回門診
精神科畢竟是治病的地方,不是教小孩的地方
結論是:通報衛生局,結案,診斷確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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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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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8.71.206.1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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