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才能強制安置?
※ 引述《moonlion (工作倦怠中)》之銘言:
小弟的疑問是,警方在這個尷尬的時間點
週末的凌晨2時許,這個女生要如何安置?
沒有自殘、傷人的情況、且不願就醫、
無家可歸、家人拒不開門
1、把她丟回街頭、任其去流浪
2、買一張台北到中壢的車票、讓她去找想像中的未婚夫、交給中壢的學長去煩惱
3、代訂一間簡陋的小旅社讓其有一夜的安身之所,隔天她自行從旅社離去,和警
方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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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9.1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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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M大的身份是否為人民保母
但是如果依照1-3的作法的話
如隔日出現意外~~或性侵案件的話
這件事應該會被水果日報放在頭條吧
如安置於警察局中就需要本人的同意~~沒有犯罪疑慮的情況下,這也講不過去吧
他自己想住是一回事,強制他留在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強制就醫的部分的話
依照精神衛生法規定需要有傷人或自我傷害才能夠強制就醫
比較好的作法還是把他送回家中~~原因是該父母行為已涉嫌遺棄
隔天再由父母以代理人的身份申請安置
不知道其他大大有無更好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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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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