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10/20 FrostMaiden於CourtBaseball之裁決

看板SP3_AllSport作者 (森77超好笑)時間6年前 (2017/10/27 09:08),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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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stMaiden (Nikita300 入手)》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我的問題是想要知道這個第一點是完整的句子嗎?還是有漏掉一些字? : : 比如說 .... 被裁定為引戰係因在隊版且 .... : 是完整句子沒錯。因緯來體育台是中信兄弟合作廠商。故與版主見解同。原使用者提出該 : 句確屬引戰。 先謝謝小組長清楚解釋判決. 我當時也是不清楚,誤以為只是引用我的推文. 根據說明"1.蔡明里主播是緯來體育台主播,這球季由中信兄弟委託緯來體育台代播。" 不就是同意我的論點"蔡明里的確偏向中信兄弟" 回到我的推文"緯來蔡明里還不夠偏頗?認真的嗎?" 拿"事實"陳述並討論正確性就跟引戰劃上等號了. 這樣的評斷標準你不覺得有問題嗎?.......... 接著討論詞意,偏頗就是引戰, 這樣的用詞請問哪裡激烈像是引戰? 難道我用"緯來蔡明里就是中信御用主播"推文. 這樣的肯定句符合你的論點只陳述事實更像是引戰吧. 再請教我一直質疑的問題. 是我開頭這個話題的嗎?非我開頭的話題陳述事實算我引戰? 這樣討論其他球隊跟該板無關(他板事物), 卻沒任何問題?這樣不是自相矛盾嗎? 如此針對該板我的發言權. 推斷我不能討論中信相關問題且不能陳述事實. 另外, 根據小組長後續爭吵片段擷取,

09/29 12:03,
rea1因為像你這種的 整天都在幻想每個主播賽評都是
09/29 12:03

09/29 12:03,
09/29 12:03

09/29 12:28,
william12tw 別生氣了
09/29 12:28

09/29 12:29,
去看去年Fox的陳亞理,就知道什麼叫偏頗
09/29 12:29

09/29 12:39,
真的 緯來播兄弟和富邦好像沒有偏這麼誇張
09/29 12:39

09/29 12:41,
Fox之前常常是兩位獅迷在播
09/29 12:41

09/29 12:44,
09/29 12:44

09/29 12:47,
記得FOX今年有一場給王博麟播 不知道播報是否偏一方?
09/29 12:47

09/29 12:54,
邦主場喵主場都沒11這麼噁心,如果不是對兄弟,我根本直
09/29 12:54

09/29 12:54,
接跳過,就算是吱喵天王山,吱主場我也不想看,寧願海巡
09/29 12:54

09/29 12:54,
喵版看文字轉播
09/29 12:54

09/29 12:55,
看喵板文字轉播更慘吧...噗.....
09/29 12:55

09/29 12:57,
喵版我還能接受,隊版怎樣也是他們的事,與我無關
09/29 12:57

09/29 16:46,
適度表達意見可以 麻煩一下不要在公告底下吵起來了
09/29 16:46
只要我發言推文後有漫罵(該篇推文僅一人指名對我漫罵,板友也制止他不用這麼易怒), 或是後續即便我沒有與其爭吵. 甚至小組長/板主認為有其他電視台或其他主播討論引起爭議, (看不出哪句話跟討論緯來蔡明里有關, 不明白小組長的判定標準). 這些都算在我頭上. 這判定依據聽起來就有問題. 舉例來說,一群人在聚餐討論,有隻寵物在旁邊沒人去逗弄它. 它自己衝上來咬人, 依然沒人理牠. 後續大家仍然討論自己的, 請問這樣算被咬的人有錯? 一開始的判定是另開戰場, 現在又改說後續爭議是我造成的. 請問另開戰場(緯來)的是我? 或請問小組長提出的爭議內容跟我陳述的緯來蔡明里有何關係? 我認為兩者皆否. 換句話說,只是無限延伸限制我的發言權然後羅織罪名,是什麼罪名根本不重要. 這樣的判定有失公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39.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Sports/M.1509066525.A.361.html ※ 編輯: rea1 (118.163.39.90), 10/27/2017 09:12:02 ※ 編輯: rea1 (118.163.39.90), 10/27/2017 09: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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