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淺論魏延能否憑節做掉楊儀
※ 引述《Hartmann (銀之朔風)》之銘言:
: 而正如凌雲雕龍兄所言,四史都沒有交代節的權限,且三國時似乎還沒有詳細
: 區分「節」的差別,所以我們無法判斷魏延手上的「節」到底是相當晉代的哪
: 一種,也或許當時的蜀漢根本沒有分這麼細也說不定...
: 不過,雖然沒有史料明確的依據,但還是可以從別的地方來推測:
: 1.史料上有明確憑「節」來斬人的紀錄。
: 2.蜀漢是在什麼時候才會發給官員「節」。
: 關於1.,目前在下只找到一例,也是持節發兵最早的一例,西漢武帝時的嚴助
: ,他奉武帝命持節發兵征閩越,而會稽太守以沒收到虎符為由拒絕,結果嚴助
: 就斬了會稽郡的司馬(這司馬死的蠻冤的,因為這是第一次有人拿節來發兵,
: 所以就法律的觀點來看,會稽太守不算有錯,不過皇權最大...)。以本例來說
: ,嚴助純粹用於軍事(對方抗命),而且也還不敢斬真正不理他的太守,看來
: 那時候(至少這個先例)「節」在斬人的權限上,只相當於晉代的假節。---
: 東漢目前在下沒找到例子,如果有人找到例子,歡迎告知。
「假」或「持」其實只是角度問題,給予節的(皇帝)自然覺得只是借
給你皇帝權力,拿住節的從文字寫自然後是「持」節,只是因為晉代有
等級差別(其實《宋書》說的是否是實情也有點懷疑)才需要分是「假」
或「持」,漢制應沒有這種需要。從節是有代表皇帝或皇權來看,有節
在手的確是想幹什麼事都可以。節的主要作用是是使持有人能「便宜行
事」,也就是不用事事請示後才實行。
為什麼晉以二千石分斬與不斬,是因為二千石被視為大夫等級,在有官
品制時是大約是第三至第五品被視為大夫,大夫等級已屬權貴而特別禮
遇。這是所謂的「刑不上大夫」,不過這其實不包括死刑,大家熟悉的
「士可殺不可辱」就是這個意思,權貴只是不能羞辱。嚴助只拿司馬開
刀可能就是這種習慣的反映。
: 至於2.,目前看了蔣琬、費禕、姜維、鄧芝、張翼、廖化、胡濟等人的傳記,
: 大致可以歸納出蜀漢在孔明死後,讓官員持節的時機,有一個共通點:帶兵!
: 這裡面,除了蔣琬是在剛接尚書令領都護時就假節,沒有要出征或督軍在外以
: 外,其餘諸人皆是在帶兵的狀態下方才取得「節」。裡面費禕、姜維更是在出
: 征前才取得假節,而其餘諸人也均是在帶兵鎮守地方時才拿到。所以,在下認
: 為,至少在孔明死後,蜀漢的「節」是純粹軍事性的,完全是為了增強將領在
: 軍中威望而給。因此,蜀漢的「假節」,應該就相當於晉代「假節」的功能。
: 亦即只有在軍事上方能使用,使用時機,可能也只限於抗命。
: 討論完「節」,我們再回到魏延和楊儀的身上。在下認為,有幾點可以證明魏
: 延並無權只憑「節」+和楊儀「言語衝突」就斬人:
: 1.如果可以這樣就斬人,會開啟一個很壞的風氣:「只要跟我有言語衝突,我
: 就斬人,反正老子有節」。這樣這支軍隊就準備完蛋吧,因為沒有任何幕僚
: 敢提意見,誰曉得會不會就這樣被抓去殺了?所有幕僚都當應聲蟲的軍隊,
: 除了失敗應該是沒有第二種結果。
: 所以,基於很基本的常理,不可能因為有「節」就可以殺人。要殺人,必須
: 要有理由,且必須是有力的理由(比如違抗軍令),而不是「言語衝突」這
: 種雞毛蒜皮的事情。
: 2.如果魏延真可以憑節就斬人,那麼老實說楊儀早該死了,因為既然魏延是依
: 照國家的法令來行使權限,則即令是孔明亦無理由阻止。今天魏延還會被阻
: 止,可見得「節」並沒有賦予他「隨意斬人」或是「因言語衝突斬人」這種
: 權限。
持節不代表可以隨便殺人,只代表可以先斬後奏,人都已經死去,要翻
案就不容易。也沒有人會愚蠢到不找到理由來殺,在軍中要殺人可是非
常容易找到理由,任何軍法都可以判處死刑。
: 3.另外,各位不覺得很奇怪嗎?如果「節」真能賦予魏延這樣的權限的話,那
: 為什麼魏延每次都要親自動手?《費禕傳》:「延或舉刃擬儀,儀泣涕橫集
: 。」可見每次魏延都是自己抽刀子要捅人。這就妙了,如果法令真賦予魏延
: 斬人權限,那魏延根本沒必要自己動刀子,他只要叫親兵進來把楊儀拖出去
: 就好了。可是魏延捨此不圖,卻是每次都要自己動手...
: 如果魏延是北齊高家裡的那群變態,那或許還有可能自己動手,但顯然度爛
: 魏延者很不少,但是倒是沒有人說過他是變態,所以他要自己動手這點,就
: 和他「有權憑節斬楊儀」有非常大的矛盾。
魏延拔刀向楊儀,是怎樣的情況史料沒有提及,是否單一例子也難知,
漢官人人配刀帶劍,拔刀或威脅出刀在史料中也不是新鮮事,就是吳質
和曹真也有喝酒喝到拔刀。而且魏延拔刀事也不見史料提錯在魏延,怎
能判斷是魏延錯,如牽招拔刀想殺韓忠,按曹操代表政府,錯的是公孫
康方面。也不見得拔刀就是想殺人。
: 4.最後,如果魏延真能用「節」,然後以楊儀「言語衝突」為理由,就可以斬
: 人的話,那有一件事將會非常的說不通。就是當孔明死後,魏延想接掌軍權
: 時,何以他不直接憑著這個節,跑到大營去呢?孔明一死,北伐軍中有節的
: 只剩下魏延,倘若「節」真的這麼吃得開,可以作為隨意斬人的依據,那魏
: 延還燒啥棧道?直接跑去大營,憑節和官位接掌軍權就好,反對者/言語衝突
: 者直接斬了就行了。反正他已經打定主意不願在楊儀之下,那麼,與其只能
: 率少數軍隊對抗楊儀接掌的北伐軍主力,何不試著直接憑節去控制大軍呢?
: 如果「節」真這麼有效力,那成功機率理應比他後來的行動(燒棧道、攻擊
: 北伐軍)要大得多啊!
不要忘記正式宣佈諸葛亮死訊是在褒谷,諸葛亮的金鈇鉞也不是擺好看
的。而且真實的歷史發生了什麼事依賴勝利者的講法也不可靠。
: 所以,綜合上面所述,在下做個小結:
: 反過來,魏延的行為就嚴重的多,他拿刀要殺楊儀,且讓楊儀害怕涕泣,所
: 以應該會適用第44條長官凌虐部屬的規定,最起碼也是關三年,如果楊儀真
: 被捅死,那魏延就準備在牢中被關個幾十年吧(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而在
: 蜀漢嘿嘿,拿言語衝突這種理由捅死北伐軍第三號人物,魏延想不死都不行
: !
在古代,可沒有這些法例,所以講這麼多也沒有用。
: 又,godivan,李世民可以去殺魏徵,是因為他是皇帝,很抱歉,魏延不是皇
: 帝。至於陸遜、孫子、司馬穰苴,全是在對方「違反軍令」時,才能殺人,很
: 抱歉,楊儀的行為,跟「違反軍令」還遠的很。還有,假節只是讓你可以在對
: 方違反軍令時,不用先行請示或審問後才能殺人,而可以先行斬殺,事後再給
: 皇帝送報告,並不是可以殺人不用通知皇帝的。開玩笑,要是可以殺人不用通
: 知皇帝,那有「節」的人不就無法無天了!
前面已經講節是代表皇帝,在行事時自然可以無法無天,不過當臣子的
還是需要事後向皇帝交代自己殺人的理由。使持節的杜恕就因為殺人後
沒有上報而被判死罪,以功臣之後得保小命,只是失爵和免職。
忘記講,大家都算是這里的舊人,怎麼都忘記了凌雲雕龍可是女將而非
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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