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研發替代役第三階段出國旅遊事宜
因為本身為研發 公司並不會派我門出去.
這樣等於變相鎖死在台灣,家人想一同出國旅遊,卻不行.
三年後,如果父母身亡,難道到時再盡孝道?
※ 引述《anson (diSAppointeD)》之銘言:
: ※ 引述《EDWANG (刺蛇愛說笑)》之銘言:
: : 呃...
: : 基本上探親跟奔喪(包含病危)就目前規定是可以出國的
: : 資料準備好由公司簽文出來就可以了
: : 詳細規定可以去看一下"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 1. 不好一定要病危嗎?
: 2. 你即然是役政署的,就更應該看清楚法規。
: 探親只能探父母,兄弟姊妹就不是家人嗎?
: 很明顯連探親的規定都有問題,役政署的職員、官員知道這件載嗎?
: 3. 那你知道役政署的"官員"怎麼告訴我們的嗎? (關於役男出國這件事)
: 如果當初告訴我們的,是現在的這狀況,會有人想進來嗎?
: 4. 我知道你們都很辛苦,但站在那邊幫官員講話你們會得到什麼好處嗎?
: 也許你可以把這些真實的意見,真實的反應給官員。
: 5. 對不起,我知道你是炮灰,但還是辛苦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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