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是主計治國?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0/10 11:59), 6年前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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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nnengue (是時候了吧~)》之銘言: : 工程業務單位來說一下好了 : 讓大家知道為啥會計單位都讓人覺得是活在天上 : 我們這邊的會計課員根本不聽解釋的 : 1.影本附件沒蓋「影本與正本相符」 : 就是死刑,直接退全部 : 難道蓋了就不會作假,不蓋就是作假嗎? : 要求我們都要蓋不就是會計單位沒懶趴審核的概念嗎 可能因為那個附件的內容涉及付款金額 但會計無法判斷影本的正確性 就請承辦人蓋「影本與正本相符」 如果最後發生付款金額有誤 且正本與影本內容有出入 那責任就直接歸承辦人 因為會計會要求承辦人蓋「影本與正本相符」 就是再確認 : 2.差旅費領款人要求一定要蓋私章 : 我沒帶章要親簽還不行! : 我說我他媽的本人簽名是會比私章還會作假嗎?會計課員就說他沒看過有人簽名不蓋章的 : ,邊大聲碎唸我很狗怪邊退件 我有看過公務員集體去上課 有人怕缺課就找人代為簽到的 所以說真的 會計也不會認識所有的承辦人 更沒那個功夫去比對每個人的字跡 如果說發生代簽 卻事後發現有金額不對的爭議 那要責任算誰的 很多人拿民法第3條出來講 如果有在外有跟人簽約經驗的就知道 通常簽名還會加蓋章 就算章沒有蓋 但也一定會要求寫上生日、身份證字號、戶籍地 就是為了確保對象的正確 那些民法沒規定 但實務上就是會寫 民法規定那條是指書面契約生效的形式要件 不然的話依民法第三條 要劃十字、壓指印 再加上兩個主管的章 好像也可以齁? 但問題是這樣行政管理上會頗麻煩 其實工程業務單位的人應該要對書面的東西更嚴謹 因為公務員跑法院的很大比例是工程相關單位的 檢察官光查書面資料的缺漏就會有罪推定了 縱使你真的是無罪 但那個跑法院的過程絕對讓你永生難忘 所以你要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嚴謹一點 還是要哪一天帶賽的時候麻煩多一點 就看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7.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7607986.A.E86.html

10/10 12:01, , 1F
倒數第8,9行,...確實可以
10/10 12:01, 1F
按那法條來看 似無不可 但是一個機關會計就那少少幾個 要應面對人數多出好幾倍的業務同仁 除了文件效力之外 也要考慮到管理的問題 ※ 編輯: chocholove (180.217.137.245), 10/10/2017 12:06:06

10/10 12:04, , 2F
我是覺得如果落得那個狀況,我會先離職,反正也必要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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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4, , 3F
著這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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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責任本來就跟一般勞工不一樣 否則打個公文蓋個章還不容易? ※ 編輯: chocholove (180.217.137.245), 10/10/2017 12:09:07

10/10 12:29, , 4F
若是相同處理方式,民眾申請資料,台端還會請他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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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29, , 5F
,簽署與正本相符!?
10/10 12:29, 5F
民眾申請資料會帶雙證件、掃一下條碼,並將證件影印或掃瞄存查。櫃台上面還有錄影。 如果是委託代辦的話還要有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證件。 ※ 編輯: chocholove (180.217.137.245), 10/10/2017 12:35:05

10/10 12:32, , 6F
最簡單的就是民眾報稅,列舉扣額單據申報
10/10 12:32, 6F
要看申請的性質,要報稅的話不太會有圖利的情況。 但若是要申請土地謄本、財產歸戶等涉及個人權益及隱私的資料,就是比較繁瑣。

10/10 12:34, , 7F
加諸一些所謂防弊手段,那是会計人自己擴張解釋!規定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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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34,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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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ocholove (180.217.137.245), 10/10/2017 12:39:17

10/10 15:13, , 9F
蓋章的規定到了臨櫃遇到民眾嗆聲,呵呵...
10/10 15:1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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