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公職粗心的人會怎樣?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06 00:27), 7年前編輯推噓-1(3413)
留言2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8 (看更多)
習慣不好而已 但 老實說, 不會怎樣, 法律解釋, 可以修補這種錯誤 (1) 民法有講過了,... 契約是要探求當事人的真意, 不以你看到的為限 (超自由的) ,... 比如說, 處分相對人是 oo股份有限公司, 誤繕成 oo有限公司 或者是一疊100頁的文件, 同樣的地方都寫 150萬,... 突然某個地方15萬 也是可以用這個方式修補 發更正函修正就可以了,...連變更契約都不用 (2) 刑: 有更嚴謹的發現事實的要求 (3) 行政: 類推適用民刑法的原理 ps: 民法總則有關於錯誤,誤繕,法律行為的不一致, 是必考 為什麼必考? 就是要酸民知道, 遇到要怎麼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30.192 ※ 編輯: bota (219.85.230.192), 05/06/2017 0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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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對外發布的公文或處分本來就該力求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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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長官說[錯了都有辦法補救啦!] 看看長官怎麼回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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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的錯誤你把他拿來工作講....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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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同事回復民眾公文就寫錯金額,搞得要訴願 行訴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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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錯金額幹嘛要訴願? 自己發現錯了就主動發文更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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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規定可以發函改正 那又怎樣?事實就是人家不爽 要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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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正了民眾還打訴願不是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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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時間打救濟 天啊 那位啥一開始不要就看清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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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顆 你跟你民眾說啊 講的好像我可以控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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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的考績應該很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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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打甲,...確實沒甚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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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真意"就沒事了?機關還沒發現前民眾可能已經有後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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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你發個更正函說沒事是騙誰啊,民眾的損失用"真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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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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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我以為貴板應該都是公務員了,怎麼還有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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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持著像在考試一樣 東西寫錯一個叉叉就沒事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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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給香蕉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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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錯一堆還硬拗「真意」,我相信長官「真意」肯定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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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火了這樣自以為很有效率其實根本辦事不力的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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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219.85.230.192), 05/06/2017 1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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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的受益處分會有信賴保護原則的審查,嘎底波比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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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補可能要花費法院成本2.有人要記過3.可見你不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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