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文耽擱扁保外 柯文哲:不是理由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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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調查圖利或賄賂
必須還有其他旁證
如檢舉人人證 檢舉照片 廉政署監聽資料 廉政署通聯記錄 政風跟監記錄...等等
單純加快公文流程卻沒以上任一項旁證
連初始嫌疑都沒有
檢察官都不需要啟動調查啦
政風室在那邊衝第一幹嗎????
檢察官跟政風可以查人 但也不能隨便查好嗎
連初始嫌疑都沒有 查了到時會被攻擊濫權迫害人權 然後報告寫不完耶X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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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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