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公文耽擱扁保外 柯文哲:不是理由
共 6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8(8推 0噓 16→)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mp (丹恩)時間9年前 (2015/01/01 11:40), 編輯資訊
1
0
2
內容預覽: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fC1gdg ]. 作者: Damp (丹恩)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公文耽擱扁保外 柯文哲:不是理由. 時間: Thu Jan 1 11:35:04 2015. 公文耽擱扁保外 柯文哲:不是理由. http://udn.c
(還有433個字)

推噓22(29推 7噓 70→)留言10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itud (小風)時間9年前 (2015/01/03 01:22), 9年前編輯資訊
2
0
1
內容預覽:
借這一篇抒發一下近期感想,我覺得柯文哲真的不太了解. 公務員的辦公模式,或著說,他有可能了解,但壓根兒不. 放在眼裡,只站在他的高度思考,覺得你們這群人都是些. 浪費國家公帑的蠢貨─. 好吧,我講直接點,就是在亂放炮。. 我是司法人員(書記官),行政體系的我不熟,不曉得現. 在其他公務人員辦公使用電
(還有197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0→)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時間9年前 (2015/01/03 08:45),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法院和一般行政機關也許流程不一樣,但是呈核跟發文是紙本或電子,是完全脫勾的,可以紙本呈核然後用電子方式在機關傳遞。. 法務部最需要簡單說明的,是以往這種類型的文,是都用那一種類型(郵寄,紙本遞送,電子)傳遞。. 現在立委質疑拿到金檔獎的大量使用電子發文機關,為何要用紙本遞送,我們的官員只是簡單說依法
(還有26個字)

推噓-1(0推 1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amio (namio)時間9年前 (2015/01/03 10:58),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柯P無非是希望法院人員跳脫司法人員既有的框架來談這問題. 沒想到還有法院人員選擇用司法人員既有的框架來談這問題. 令人遺憾.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82.126.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amio (namio)時間9年前 (2015/01/03 11:07),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要調查圖利或賄賂. 必須還有其他旁證. 如檢舉人人證 檢舉照片 廉政署監聽資料 廉政署通聯記錄 政風跟監記錄...等等. 單純加快公文流程卻沒以上任一項旁證. 連初始嫌疑都沒有. 檢察官都不需要啟動調查啦. 政風室在那邊衝第一幹嗎????. 檢察官跟政風可以查人 但也不能隨便查好嗎. 連初始嫌疑都沒
(還有57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