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該如何把檢察體系從行政權剝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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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4→)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時間10年前 (2015/04/22 18:48),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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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沒跟政府打過官司的夢話. 也是沒看過報紙或中華文化歷史劇的書匠話. 公務員確實比較偏好國民黨. 但是南部縣市民進黨執政已久 公務員的效率操守還是一樣爛. 應該是偏好自己的荷包(廣義荷包,如退休金、仕途、早點下班). 地方法院陋習亂判一大堆 本來就該學習最高法院. 在海峽兩岸 公務員考上後 最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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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34→)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sakakobe (大阪布萊恩)時間10年前 (2015/04/20 20: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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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爭執的不成立的部分,在法院宣示死刑判決時,原本起訴檢察官對該案件的職權已經終了,而執行死刑的權限是在法務部長,所以即使法務部長拒不執行死刑,也沒有濫權或侵犯檢察官職權的問題。. --. Sent from my Android.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

推噓2(3推 1噓 40→)留言4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時間10年前 (2015/04/20 18:33),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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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基本上是挑我的語病,. 事實上,廢死要求的是檢察官的主管,也就是行政院法務部長的協助;. 換言之,廢死如果要求"法務部長"的協助,無疑是要行政權--. 也就是他們所說的"國家機器",來協助他們、支持他們;. 所以d君所說的"不該受行政權的拘束",在廢死團體的訴求上是不成立的!.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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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86506 (李蘭德)時間10年前 (2015/04/20 18:07),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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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必須比較不客氣的說. 這個標題 以及內文的質疑 在有一點法學素養的我(或者說至少法律系畢業的人)來看. 是有點愚蠢的。. 不過 這不能怪罪於誰. 這是社會"法學教育"、"法治教育"不足而且錯誤 所導致的。. 要談論 "廢死是避免濫權"而又要求"檢察體系提出協助"這二者是否矛盾. 就要從 何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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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18→)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時間10年前 (2015/04/20 09:03),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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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爭論廢死的時候,我一直提出一個質疑:. "去要求檢察體系配合廢死,不就等於是要求國家機器對自己做出協助嗎?". 如果反對國家機器濫權,那就不該要求國家機器的協助,. 這兩者之間存在著根本的矛盾。. 事實上,這個矛盾不只存在於廢死議題,而是存在於整個檢調不公的問題上。. 以現在的情況來說,檢調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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