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主鎖文標準?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 愛米飛)時間10年前 (2015/06/17 00:39), 10年前編輯推噓5(7253)
留言62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arbwen ( )》之銘言:

06/16 22:52,
首先我的文章一開始也說,日後有必要會更改標題以符合規定
06/16 22:52

06/16 22:53,
再來,以準板主的標準,我來看giabu的文章,我認為你的文
06/16 22:53

06/16 22:53,
章針對了板友,並沒有具有公共利益存在。再者,誰的文章不
06/16 22:53

06/16 22:54,
都是發表「自己的」看法?如果主題是緊扣著公共議題的思想
06/16 22:54

06/16 22:55,
那當然是符合本板的規定。而giabu的文章,針對了板友,請
06/16 22:55

06/16 22:55,
問這樣的文章有什麼公益性可言?
06/16 22:55
你好像弄錯爭議點了,giabu沒說他的文章符合公益呀,他自己也說鎖或劣退都無意見 問題在版友我覺得版主鎖了giabu的文,卻沒有鎖另一篇更具爭議的文章, 而根據版規15條,版主主動鎖文前題是文章產生爭議呀 因此,如果要依其他條對giabu的文章做處理,那就再討論 但是用版規15條,不能說服我,因為有另一篇更該鎖 後續情況就是現在的狀況,版主鎖了6/16 giabu這篇,版友我提出質疑, 然後版主再鎖了6/14 尚市長那篇。 我隨便撈一篇出來好了 我想應該還有很多 #1JYcZO57 (PublicIssue) 請看一下 你覺得這篇有符合什麼公益性? 再一篇 不同人的 #1L2jKaZT (PublicIssue) 我覺得問題在 標準不一致啦,所以如果a版主要用公益性當決定因素的話。 請務必告知版友你的標準,謝謝。 ------------------------------------------------------------------------- 首先,我的推文,只是在對於giabu這篇文章被鎖文發表「我的看法」。 但這樣的看法並不等於offish的想法。 offish前後連續鎖兩篇文章,我想有她的用意在。 當初我的政見也清楚表明,判決的各自獨立性。 換句話說,我與offish對於有違規疑慮的文章, 都各自擁有獨立的行政管理權力。 再來,第十五條: 對爭議文章,板主應以鎖文為做法積極管理。 這條是說,若是有爭議文章的出現, 板主應該要積極的以鎖文的方式來做處理。 但這條,並不代表,板主的「鎖文」行為只能出現在「爭議文章」而已。 「!」、「S」、「M」,這些,都是板主的行政權力 只要板主認為管理上有其必要,且是符合板規原則性的規範, 就可以實行這樣的行政權力,無須板規特別寫明過多的細項。 公益性的部份,我認為文章的公益性, 指的是,公共議題或公民團體,及其所相關之新聞、政策、心得與事務(板規第一條) 圍繞著這樣紅字的中心概念發表出來的自我想法文章 或是探討本板相關事務,亦同。 然,g板友的文章通篇就是針對jeanvanjohn板友 講白話一點,你可以戰國民黨戰民進黨戰中華民國 你 戰 板 友 做 什 麼 ? jeanvanjohn板友的文章最多就是不討人喜愛 在他文章下回應推噓文都可以 但你直接針對板友開嘲諷文,就是看內文情況依板規處理。 我說了,我的底線就是在板友尚未踩規這條線以前, 我會保障板友的言論自由。 但,一旦板友跨越了這條線,我只能合十的依規處理。 最後,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 我的作法會比較柔和一點, 對於板規有其模糊地帶,我會先告訴板友我的處理標準與認定 讓大家經宣導與瞭解後,再執行。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52.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4472763.A.70B.html

06/17 00:42, , 1F
推推
06/17 00:42, 1F

06/17 01:19, , 2F
但願以後尚市長開始戰板友時,這個標準也能一致。
06/17 01:19, 2F

06/17 01:20, , 3F
他的文章已經不是不討人喜歡而是歧視跟人生攻擊了。
06/17 01:20, 3F

06/17 01:27, , 4F
uka你第一句這樣講讓我有點難過QQ 因為本來就是用一樣的標
06/17 01:27, 4F

06/17 01:27, , 5F
準在處理板務啊。再來,歧視與人身攻擊亦有板規可以處理。
06/17 01:27, 5F

06/17 01:28, , 6F
所以尚市長那篇被鎖的文章,不單是引起爭議而已,當中還有
06/17 01:28, 6F

06/17 01:29, , 7F
疑似所謂歧視、偏見、攻擊等需要去處理的。
06/17 01:29, 7F

06/17 01:29, , 8F
說難聽的,我不覺得你對待兩邊存在什麼一樣的標準
06/17 01:29, 8F

06/17 01:30, , 9F
不管文章有幾種違規,但希望就這件事上你的標準一致。
06/17 01:30, 9F

06/17 01:36, , 10F
你說的兩邊是指g板友跟尚市長嗎?
06/17 01:36, 10F

06/17 01:37, , 11F
是的。
06/17 01:37, 11F
回顧尚市長在「[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該系列文串內 1 8 6/10 arbwen 轉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2 1 6/10 jeanvanjohn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3 32 6/11 arbwen 轉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4 6 6/11 jeanvanjohn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 5 12 6/12 jeanvanjohn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6 43 6/12 uka123ily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7 1 6/12 aimify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8 18 6/14 uka123ily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9 !17 6/14 jeanvanjohn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10 ! 1 6/16 giabu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所發之四篇文章,該話題仍舊圍繞「苗博雅」、「廢死」等概念 縱使最後被鎖之文章,除了有引發爭議之內容需要讓板主好好處理之外, 其他並無踩板規之情事。 而,giabu板友發文的內容,明顯核心思想是針對尚市長本人 請問討論尚市長本人有符合本板規定第一條的 「討論公共議題或公民團體,及其所相關之新聞、政策、心得與事務」 嗎? 以我的認知來說,抱歉,沒有。 既然沒有,那就是違反板規,就必須按照板規處理。 僅只如此。 總而言之,我執行板規的標準是否一致,板友們可待日後檢驗。 因為,公民板的主體是板友,板主只不過是個「警衛兼打雜的」罷了。

06/17 01:50, , 12F
現在看起來就是只准尚戰人啊
06/17 01:50, 12F
那是「現在」。 換句話說, 如果連尚市長這樣程度的言論都可以被保護, 其他板友有還需要擔心什麼嗎? 我的做事風格老話一句,對事不對人。

06/17 01:52, , 13F
拜託 難過個屁啦 如果你是個理智正常的人
06/17 01:52, 13F

06/17 01:52, , 14F
每天看市長大人那種奇談怪論 就不會難過喔
06/17 01:52, 14F
所謂難過的意思是, uka123ily板友認為我的標準不一致。 對我來說,規定與法律的適用,他就是死硬板板的 只有人才能把死板的文字活用。 也就是,必須視每個案情的情況、脈絡來加以適用。 而且,我一直認為,「真相越辯越明」。 只有從不斷的辯論當中,才能更接近真理。 就算尚市長的言論被部份板友認為很奇怪 但不可諱言的是,再怎麼奇怪的言論,也有它一定的價值。 端看你用什麼角度去看它們而已。 更何況,只要你沒有踩規,你的言論符合規範 那,我們憑甚麼,去叫人家閉嘴? 再說,真的不喜歡某些板友的文章, 那你為什麼要點進去看傷自己的眼傷自己的腦? 你可以選擇跳過忽視啊。 沒有人左右你看文章的意願,只有你自己而已。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0:21:58

06/17 10:57, , 15F
戰版友何錯之友?雖說戰理念還比較符合本版宗旨
06/17 10:57, 15F
戰板友你要戰他的論點,但你戰到對方的「個人」我就不允許。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1:04:01

06/17 11:45, , 16F
你的回覆看起來有一種 我是板主我要怎樣就怎樣的感覺
06/17 11:45, 16F

06/17 11:45, , 17F
雖然你說的好像會按照版規判一樣..但是..
06/17 11:45, 17F

06/17 11:47, , 18F
你又說o板主鎖那兩篇有他的用意.. 這句看起來不符合邏輯
06/17 11:47, 18F

06/17 11:47, , 19F
你想想 o板主說6/12討論後鎖文會變嚴格
06/17 11:47, 19F

06/17 11:47, , 20F
但是他是先鎖了6/16 在我質疑後 才去鎖6/14
06/17 11:47, 20F

06/17 11:48, , 21F
當然最後兩篇都有鎖總比只有鎖一篇好
06/17 11:48, 21F

06/17 11:49, , 22F
只是按照他說的6/12之後就嚴格 那怎麼6/14不先鎖
06/17 11:49, 22F
很抱歉這部份的質疑我無法替你解答 或許你可以直接詢問offish板主。

06/17 11:49, , 23F
我從來沒有叫誰閉嘴 更沒有鎖文或是刪文的權力耶~~
06/17 11:49, 23F
我沒有說giabu板友你叫誰閉嘴 而是,現在的情況有點像部份板友因為不喜jeanvanjohn板友的發言 希望透過板主的手來讓jeanvanjohn板友閉嘴。

06/17 11:49, , 24F
我也滿好奇 你憑甚麼 用鎖文來讓我閉嘴?
06/17 11:49, 24F
首先,不是「我」鎖文的。 再來,你的發言權仍然存在中,你並沒有因為被水桶而失去了講話的能力。 鎖文的處置offish板主也說了,她在斟酌。 更何況,你該篇文明顯就是無關板旨,就算直接刪除也不為過。

06/17 11:49, , 25F
不就沒有6/16 giabu那篇了 所以如果準板主你連這點判斷
06/17 11:49, 25F
老實說,無論尚市長怎麼發表他的言論 你想消極不回應或是積極回應都可以, 前提是積極回應的時候你不要踩規啊。

06/17 11:50, , 26F
我知道你會怎麼回答:「憑你違反板歸啊 GIABU兄」
06/17 11:50, 26F

06/17 11:50, , 27F
都要說成是板主有板主的用意 板主要用!SM是板主權力
06/17 11:50, 27F

06/17 11:51, , 28F
我都明白的 版主大人 你要這麼回 砸們就無限迴圈啦
06/17 11:51, 28F

06/17 11:51, , 29F
那看起來就是 板主要怎樣就怎樣不是嗎?
06/17 11:51, 29F
arbwen板友這番話倒是讓人困惑了 板主想怎樣就怎樣,可板主的行為仍舊得照規定走。 在規定的框架之下,想怎樣就怎樣,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如果你認為板主的行為越出了框架, 你可以在板上提出來彈劾板主 你也可以去組務那裡申訴板主 更甚者,板友們還可以發動罷免讓板主下台 這麼多條通往羅馬的道路,板主是還能「為所欲為」什麼呢?

06/17 11:51, , 30F
算你贏就好 我真抱歉讓你覺得我「針對尚市長個人」
06/17 11:51, 30F

06/17 11:52, , 31F
而且這麼多人!!!我強調!!這麼多人都已經覺得有雙重標準了
06/17 11:52, 31F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2:08:15

06/17 11:53, , 32F
那準板主你是否願意重新檢視o板主的過往判例
06/17 11:53, 32F

06/17 11:59, , 33F
再回頭看看giabu的文章 你能說他戰嗎?
06/17 11:59, 33F

06/17 12:01, , 34F
他有造謠嗎? 有不實言論嗎? 他說的我覺得觀察入微呀
06/17 12:01, 34F

06/17 12:06, , 35F
如果準板主把尚的文章都看一遍 我想你會覺得giabu陳述事實
06/17 12:06, 35F
陳述事實並不代表就可以被允許的。 或許giabu的確對jeanvanjohn板友觀察入微 沒有造謠、沒有不實, 但,以giabu被鎖的文章內容來看,根本無關板旨。 「公審jeanvanjohn板友有何公益性可言?」 既然無關板旨,又無公益性,那板主行政處置即是適當。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2:17:34

06/17 12:09, , 36F
我昨天就說過 用第一條版規當然可以 符合版友正常認知!
06/17 12:09, 36F

06/17 12:09, , 37F
但是!!!!o板主有一個用第一條的爭議判決!!
06/17 12:09, 37F
嗯~以下純屬我的臆測 我想,O板主可能在giabu板友的那篇文章 發現了「如果討論到過多的私人事務板主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而她採取的方式是先鎖文,再來思考 這樣的文章存在板上是否適當。 所以她才會在你的首文下推文回覆說, 在她尚未思考好有關「私人事務」與「釣魚」標準前, 會先比較嚴格的執行鎖文的行政處置。 這是她的作法,我也不能置喙什麼。

06/17 12:10, , 38F
就是討論公民版版友組成的判決 所以如果可以討論組成
06/17 12:10, 38F

06/17 12:11, , 39F
那討論組成的人不也算是在討論組成
06/17 12:11, 39F

06/17 12:12, , 40F
你應該不是新來的吧 組務的狀況你不清楚嗎?
06/17 12:12, 40F

06/17 12:12, , 41F
換個版主要換好幾個月 申訴案都拖多久了
06/17 12:12, 41F

06/17 12:13, , 42F
我也想換板主呀 問題是組務的效率太差 o板主現在根本無敵
06/17 12:13, 42F

06/17 12:14, , 43F
罷免他對現在版務一點好處都沒有 只會讓版務無人處理
06/17 12:14, 43F

06/17 12:15, , 44F
lamda 跟 喵狗申退板主後期就是那種狀況
06/17 12:15, 44F

06/17 12:16, , 45F
那現在能做的不就只能讓板主意識到判決可能有問題
06/17 12:16, 45F

06/17 12:17, , 46F
別人提出意見 並不就是要針對兩位偉大版主
06/17 12:17, 46F

06/17 12:17, , 47F
只是希望在板務運作上 能更民主更開放
06/17 12:17, 47F

06/17 12:18, , 48F
但是A版主動不動就祭出大絕 不爽就來罷免我啊
06/17 12:18, 48F
不好意思,我沒有放大絕的意思 我認為,板主在管理板務上絕對有其盲點 這時候也只能仰賴板友們幫忙提出建議以能夠使得板上更好。 所以,在我上任之後,也請板友們對於板務哪裡有需要改進之處給我意見 我或許做的不夠好,但我會努力做的更好。

06/17 12:18, , 49F
不然這一連串這麼多篇到底在幹嘛? 不就大家覺得雙重標準
06/17 12:18, 49F

06/17 12:18, , 50F
我覺得這種幼稚的心態很可笑 你想當就當吧
06/17 12:18, 50F

06/17 12:19, , 51F
市長啦 版主啦 富貴這種東西於真正左派如浮雲啊
06/17 12:19, 51F

06/17 12:19, , 52F
慢慢當你的大板主來執行「公正判決」吧 沒人跟你搶啦
06/17 12:19, 52F

06/17 12:20, , 53F
giabu不要自暴自棄啦 這樣沒有幫助 板主也是 不是針對你
06/17 12:20, 53F

06/17 12:21, , 54F
你要怎麼判 等你上任才知道 現在是o板主的判決可能有問題
06/17 12:21, 54F

06/17 12:22, , 55F
你無法解釋沒問題,但可不可以請準板主你跟o板主溝通
06/17 12:22, 55F

06/17 12:22, , 56F
如果他的判例你都同意 就不會無法解釋了
06/17 12:22, 56F
我不是offish板主的上司 而且就算是組務也沒有所謂同不同意板主的判例 就如同我們的法官之間,不會有同意你怎麼判決的這件事發生。 各自的判決是彼此獨立的。 我們板主之間或許可以針對情況去討論,尋求共識 但,對於要如何下判決,是彼此不能相互干涉的。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2:36:25

06/17 12:23, , 57F
那準板主你總該去溝通 而不是一直喊你未來的線在那要怎判
06/17 12:23, 57F

06/17 12:28, , 58F
另外本板無關板旨、無公益性的文章並不少 #1L2jKaZT
06/17 12:28, 58F

06/17 12:30, , 59F
這篇是今年3/19 o板主已上任三個多月時的事情
06/17 12:30, 59F
我習慣先把遊戲規則講清楚。 印象中喵喵狗到後期就不太能管理板務 或許也因此offish板主對於一些情節較輕的違規尚未有心力去處理 這也是我政見之一,為了幫offish板主分擔部份板務 因此,希望板友在我上任後,能給予板主群一些時間 慢慢的將一些違規的文章處理掉。 還請板友們稍安勿燥。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2:42:40

06/17 12:49, , 60F
我就說一句,尚市長攻擊女同團體的言論都可以留在版面
06/17 12:49, 60F

06/17 12:52, , 61F
上,那篇諷刺文的爭議性看起來也沒到鎖文的地步。
06/17 12:52, 61F

06/17 14:31, , 62F
我知道了,只准尚戰他人,不准他人戰尚,這就是板上規矩
06/17 14:31, 62F
文章代碼(AID): #1LW54xSB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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