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主鎖文標準?
※ 引述《arbwen (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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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弄錯爭議點了,giabu沒說他的文章符合公益呀,他自己也說鎖或劣退都無意見
問題在版友我覺得版主鎖了giabu的文,卻沒有鎖另一篇更具爭議的文章,
而根據版規15條,版主主動鎖文前題是文章產生爭議呀
因此,如果要依其他條對giabu的文章做處理,那就再討論
但是用版規15條,不能說服我,因為有另一篇更該鎖
後續情況就是現在的狀況,版主鎖了6/16 giabu這篇,版友我提出質疑,
然後版主再鎖了6/14 尚市長那篇。
我隨便撈一篇出來好了 我想應該還有很多 #1JYcZO57 (PublicIssue)
請看一下 你覺得這篇有符合什麼公益性?
再一篇 不同人的 #1L2jKaZT (PublicIssue)
我覺得問題在 標準不一致啦,所以如果a版主要用公益性當決定因素的話。
請務必告知版友你的標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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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的推文,只是在對於giabu這篇文章被鎖文發表「我的看法」。
但這樣的看法並不等於offish的想法。
offish前後連續鎖兩篇文章,我想有她的用意在。
當初我的政見也清楚表明,判決的各自獨立性。
換句話說,我與offish對於有違規疑慮的文章,
都各自擁有獨立的行政管理權力。
再來,第十五條:
對爭議文章,板主應以鎖文為做法積極管理。
這條是說,若是有爭議文章的出現,
板主應該要積極的以鎖文的方式來做處理。
但這條,並不代表,板主的「鎖文」行為只能出現在「爭議文章」而已。
「!」、「S」、「M」,這些,都是板主的行政權力
只要板主認為管理上有其必要,且是符合板規原則性的規範,
就可以實行這樣的行政權力,無須板規特別寫明過多的細項。
公益性的部份,我認為文章的公益性,
指的是,公共議題或公民團體,及其所相關之新聞、政策、心得與事務(板規第一條)
圍繞著這樣紅字的中心概念發表出來的自我想法文章
或是探討本板相關事務,亦同。
然,g板友的文章通篇就是針對jeanvanjohn板友
講白話一點,你可以戰國民黨戰民進黨戰中華民國
你 戰 板 友 做 什 麼 ?
jeanvanjohn板友的文章最多就是不討人喜愛
在他文章下回應推噓文都可以
但你直接針對板友開嘲諷文,就是看內文情況依板規處理。
我說了,我的底線就是在板友尚未踩規這條線以前,
我會保障板友的言論自由。
但,一旦板友跨越了這條線,我只能合十的依規處理。
最後,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
我的作法會比較柔和一點,
對於板規有其模糊地帶,我會先告訴板友我的處理標準與認定
讓大家經宣導與瞭解後,再執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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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52.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4472763.A.7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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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尚市長在「[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該系列文串內
1 8 6/10 arbwen 轉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2 1 6/10 jeanvanjohn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3 32 6/11 arbwen 轉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4 6 6/11 jeanvanjohn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 5 12 6/12 jeanvanjohn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6 43 6/12 uka123ily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7 1 6/12 aimify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8 18 6/14 uka123ily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9 !17 6/14 jeanvanjohn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10 ! 1 6/16 giabu R: [爆卦] 苗博雅要談廢死理念!!
所發之四篇文章,該話題仍舊圍繞「苗博雅」、「廢死」等概念
縱使最後被鎖之文章,除了有引發爭議之內容需要讓板主好好處理之外,
其他並無踩板規之情事。
而,giabu板友發文的內容,明顯核心思想是針對尚市長本人
請問討論尚市長本人有符合本板規定第一條的
「討論公共議題或公民團體,及其所相關之新聞、政策、心得與事務」 嗎?
以我的認知來說,抱歉,沒有。
既然沒有,那就是違反板規,就必須按照板規處理。
僅只如此。
總而言之,我執行板規的標準是否一致,板友們可待日後檢驗。
因為,公民板的主體是板友,板主只不過是個「警衛兼打雜的」罷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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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現在」。
換句話說,
如果連尚市長這樣程度的言論都可以被保護,
其他板友有還需要擔心什麼嗎?
我的做事風格老話一句,對事不對人。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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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難過的意思是,
uka123ily板友認為我的標準不一致。
對我來說,規定與法律的適用,他就是死硬板板的
只有人才能把死板的文字活用。
也就是,必須視每個案情的情況、脈絡來加以適用。
而且,我一直認為,「真相越辯越明」。
只有從不斷的辯論當中,才能更接近真理。
就算尚市長的言論被部份板友認為很奇怪
但不可諱言的是,再怎麼奇怪的言論,也有它一定的價值。
端看你用什麼角度去看它們而已。
更何況,只要你沒有踩規,你的言論符合規範
那,我們憑甚麼,去叫人家閉嘴?
再說,真的不喜歡某些板友的文章,
那你為什麼要點進去看傷自己的眼傷自己的腦?
你可以選擇跳過忽視啊。
沒有人左右你看文章的意願,只有你自己而已。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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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板友你要戰他的論點,但你戰到對方的「個人」我就不允許。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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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這部份的質疑我無法替你解答
或許你可以直接詢問offish板主。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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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giabu板友你叫誰閉嘴
而是,現在的情況有點像部份板友因為不喜jeanvanjohn板友的發言
希望透過板主的手來讓jeanvanjohn板友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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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是「我」鎖文的。
再來,你的發言權仍然存在中,你並沒有因為被水桶而失去了講話的能力。
鎖文的處置offish板主也說了,她在斟酌。
更何況,你該篇文明顯就是無關板旨,就算直接刪除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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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無論尚市長怎麼發表他的言論
你想消極不回應或是積極回應都可以,
前提是積極回應的時候你不要踩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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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wen板友這番話倒是讓人困惑了
板主想怎樣就怎樣,可板主的行為仍舊得照規定走。
在規定的框架之下,想怎樣就怎樣,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如果你認為板主的行為越出了框架,
你可以在板上提出來彈劾板主
你也可以去組務那裡申訴板主
更甚者,板友們還可以發動罷免讓板主下台
這麼多條通往羅馬的道路,板主是還能「為所欲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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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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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事實並不代表就可以被允許的。
或許giabu的確對jeanvanjohn板友觀察入微
沒有造謠、沒有不實,
但,以giabu被鎖的文章內容來看,根本無關板旨。
「公審jeanvanjohn板友有何公益性可言?」
既然無關板旨,又無公益性,那板主行政處置即是適當。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2: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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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以下純屬我的臆測
我想,O板主可能在giabu板友的那篇文章
發現了「如果討論到過多的私人事務板主該如何處理」這件事
而她採取的方式是先鎖文,再來思考
這樣的文章存在板上是否適當。
所以她才會在你的首文下推文回覆說,
在她尚未思考好有關「私人事務」與「釣魚」標準前,
會先比較嚴格的執行鎖文的行政處置。
這是她的作法,我也不能置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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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沒有放大絕的意思
我認為,板主在管理板務上絕對有其盲點
這時候也只能仰賴板友們幫忙提出建議以能夠使得板上更好。
所以,在我上任之後,也請板友們對於板務哪裡有需要改進之處給我意見
我或許做的不夠好,但我會努力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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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offish板主的上司
而且就算是組務也沒有所謂同不同意板主的判例
就如同我們的法官之間,不會有同意你怎麼判決的這件事發生。
各自的判決是彼此獨立的。
我們板主之間或許可以針對情況去討論,尋求共識
但,對於要如何下判決,是彼此不能相互干涉的。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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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習慣先把遊戲規則講清楚。
印象中喵喵狗到後期就不太能管理板務
或許也因此offish板主對於一些情節較輕的違規尚未有心力去處理
這也是我政見之一,為了幫offish板主分擔部份板務
因此,希望板友在我上任後,能給予板主群一些時間
慢慢的將一些違規的文章處理掉。
還請板友們稍安勿燥。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79), 06/17/2015 12: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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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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