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祝大家「台澎主權自由日」快樂
先憑自己認知回答一下
或許Rock大 有不同見解
※ 引述《jason748 (傑哥我要)》之銘言:
: 想請教閣下:
: 1.您說法理上日本沒亡國,安倍都說日本曾經有七年的時間沒有主權,莫非國家組成要
: 素之一不包含主權?
當時日本對外出口寫著made in occupied Japan,代管軍事管理期間
1946年 日本可在節慶拿出日章旗
1949年 麥克阿瑟認可人人隨時可以拿出日章旗
1947年執行的是新憲法
從舊金山和約的用語來看就知道國家才可以放棄權利
除了請求權之外,第二條和第三條的用語
正是證明了日本的領土是被認同的
同時也證明了他仍是國家,不然是沒有領土可以放棄權利和信託統治的
儘管當時主權極度被侵害,仍然是國家
把他想成琉球就可以理解
沒丟棄主權,但失去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利
: 2.1952年當時,明明就有託管制度可用,那未甚麼不乾脆安排像美國託管帛琉那樣,直
: 接安排ROC託管台灣呢?而是要搞一個不知道有啥條文可以規犯的「代管」呢?
帛琉在日本管理的由來
就是國連委託日本管理 德國本來在太平洋的島嶼
二戰後,由美國一同管理
那些島嶼後來有些建國,有些成為美國屬地
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蔣軍應該要離開台灣
但不久後 日華和約的生效,可能在第十條的意義中 有 允許蔣軍繼續留在台灣的理由
但在1972年 , 日本改承認毛澤東的代表為中國後
當初這個 承認蔣政府是中國代表的和約 應該失效了 日本是沒明說
但後來又跟中共簽了另外個戰後和約,日本遵守一中原則,所以日華和約應該形成白紙
在美國的立場是這樣
1952年到1972年,如果把日華和約當成美國承認的內容,來解釋會比較合理
但1972年到1979年,就算空窗期 有點矛盾
1979年台灣關係法誕生,ROC連政府承認都沒有,只是在台灣的當局,沒這問題
儘管其他國家沒有台灣關係法,但 看待台灣上面的政府
基本上跟美國態度是一樣的
: 3.誰委託ROC代管台灣的,總有白紙黑字的委託人吧?
正確來說 是盟軍麥帥指令蔣介石軍隊來台,以盟軍的成員身分登台
有看過 有人討論 蔣介石 死後 這個命令的執行者給誰繼承的問題
但應該仍是蔣所代表的政體
: 4.按照您的論述,中止代管之後,ROC軍隊應該要退回金馬吧,就像以色列中止託管之後總不
: 可能直接接收英國在巴勒斯坦地區的軍隊吧?
ROC在國際上 不被承認存在
你講的內容是他自身的決定
和 上面住民的對台澎這塊土地的認知
理論上,代管結束後,自認為ROC的一切,包括官員、機構、公務員等等
在台澎的權力都會消失,只剩下對於金馬的管制
當然 有一派ROC還認為中國本土也是他們的,那是另外問題
: 5.承3,ROC可不可以宣布台灣為自己領有呢?好像也沒人說不行嘛
ROC一直都這樣主張,主要國家 沒承認阿 (中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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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92.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0748719.A.84E.html
※ 編輯: higamanami (111.240.92.204), 05/04/2015 2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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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不太記得事件順序
二戰末期 滿州就給蘇聯佔了
讓給中共 不知道是哪一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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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提 宣言 公告嗎
Rock 解釋過了
※ 編輯: higamanami (111.240.92.204), 05/04/2015 22:23:57
※ 編輯: higamanami (111.240.92.204), 05/04/2015 22: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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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gamanami (111.240.92.204), 05/04/2015 2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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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聯合國沒決議台灣給人託管
※ 編輯: higamanami (111.240.92.204), 05/04/2015 22: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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