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公開私密社團內容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常山七次郎)時間9年前 (2014/10/23 12:41), 9年前編輯推噓5(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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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leyCats (癡呆醜肥怪)》之銘言: : 我記得musashi0839大約十月初不是說要下台 : 理由好像是階段性任務結束之類的 : 可是看了板上的公告好像又沒這回事 : 既沒有卸任的公告、也沒有重新聘任的公告 : 始終就是個版主 : 現在又嚴然以管理者的態度批判版主 : 所以您,老夫君,現在是本版的太上版主? : 否則版主間的爭議不是應該你們私底下"平等的"討論做出決議 : 或者做出幾個選項交給版眾選擇 : 而不是在看板上你一言我一語的爭執 : 以我使用BBS的經驗來說 : 每一個看板的主體都是發表意見的使用者們 : 而版主、版工、版僕的工作就是維持看板的秩序 : 排除惡意鬧板的搗亂者 : 積極點的安排活動刺激發言 : BBS是對每個人都平等的平台 : 這也是他最珍貴的特質 : 假如看板變成版主或者少數人表演的舞台 : 想要破壞這個平等的人最終不是失敗被訇走 : 就是成功而導致群眾的離開 : 簡單的說 : 老夫君覺得自己被稱為連橫是羞辱 : 您覺得版主應該嚴厲的懲處 : 對L說要成立陪審團云云嗤之以鼻 : 我都非常認同 : 但既然你身為版主 : 這就是你應該做的事情 : 假如您真的濫用版主的權力那麼看板上自有公評 : 為什麼您會覺得L應該要照您的意思做出裁罰? : 這裡是公民覺醒版 : 請問您們的爭執跟看板何干? : 就這麼件雞毛蒜皮的小事 : 你們既然都是版主為何不能私底下討論? : 搞清楚 : 我來可不是為了看你們爭當老大的 閣下午安: 我告訴你為何不能私下討論的原因,因為沒人看到他就想私了,完全不理你。 我在私密社團花了一整個月的時間想要協調這件事情, 他永遠都是說:我要擴大心證+陪審團制。 我被罵連橫那個無所謂,問題是板務的運作標準不一。 板友的權益沒有辦法受到保障。 老夫既然已經卸任,就不可能回任也無意回任, 也從未再使用過板主權限,請閣下將老夫是為一個普通的使用者看待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3.86.5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039291.A.D01.html

10/23 12:42, , 1F
歹戲拖棚
10/23 12:42, 1F

10/23 12:43, , 2F
但是規矩就是 他可以一直不理你 除非你罷免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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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5, , 3F
請問我是看到SYSOP事件重演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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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45, , 4F
莫非要這樣一直洗版下去嗎
10/23 12:45, 4F
這件事情,可為魔鬼藏在細節裡。很多人都還不知道我再爭的是什麼。 就視為權力鬥爭,視為亂板。喵喵狗你自始至終都在觀望, 應該很了解我堅持的是什麼東西。雖然我粗暴了點,但是腦筋是很清楚。 ※ 編輯: musashi0839 (163.23.86.59), 10/23/2014 12:48:44

10/23 12:48, , 5F
那你就去罷免他!
10/23 12:48, 5F
大家都搞不清楚狀況時何來動力罷免? ※ 編輯: musashi0839 (163.23.86.59), 10/23/2014 12:50:43

10/23 12:53, , 6F
那現在大家清楚了 可以直接進入罷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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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3, , 7F
按PTT的慣例,板主辭職要小組長批准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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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2:54, , 8F
我不在乎,在版面上爭執看起來比這件事討人厭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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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10/23 12:56, 9F

10/23 13:00, , 10F
樓上那位也許是終止爭端的關鍵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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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15, , 11F
如果連發這麼多篇還是沒有引起罷免的共鳴 也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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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3:15, , 12F
這就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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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5:05, , 13F
在版面上爭執真的比這件事討人厭多了
10/23 15:05, 13F

10/24 00:07, , 14F
ㄜ現在是發生什麼事
10/24 00:07, 14F
用注音文會被幹掉,要不要我幫你修? 另外想了解的話請看下面的一篇寓言:綠色國民黨。 想進一步了解請前往PUBLICISS_PT ※ 編輯: musashi0839 (111.252.221.136), 10/24/2014 01:14:51

08/12 04:29, , 15F
那你就去罷免他! https://muxiv.com
08/12 04:29, 15F

09/13 19:50, , 16F
09/13 19:50, 16F

12/29 02:29, 5年前 , 17F
按PTT的慣例,板主辭 https://daxiv.com
12/29 02:29, 17F
文章代碼(AID): #1KI8Rxq1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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