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柯文哲》台北市需要什麼市長?
大家晚安
針對以下原作者充滿對本版版友歧視的言論
撇開層出不窮的標籤 人身攻擊
我們來討論一下柯文哲言論是否有歧視 如有疑問歡迎理性討論
歧視在原作版友認為是 歐美都罪大惡極的 重大犯行的前提下,並沒有問題。
先提美國對於歧視的相關法律
美國反就業歧視法制禁止的歧視類型有:
(1)種族與膚色歧視;(2)性別歧視;(3)宗教歧視;
(4)原國籍與公民身份歧視;(5)年齡歧視;(6)身心障礙歧視。
針對以上幾種情形,剝奪他人的就業權利,稱之為歧視,該受到檢討。
談的是平等就業,也就是不基於各種前提限制人的就業權利。保障的人權標的是
"就業",這種稱之為直接歧視
間接歧視:
著名判例
http://en.wikipedia.org/wiki/Griggs_v._Duke_Power_Co.
此判例表示該公司並不能用最高學歷限制一個人就業,此並非直接歧視,也非歧視先
天上造成的差異。
與原作想提到的:"柯文哲認為雞排妹只想炒新聞" 和引用訪問那段話
"我覺得我是強者,
強者是行公益、好憐憫、存謙卑。她講一堆,我其實沒有太大反應,這是強者柯文哲的
另外一面:好憐憫,其實我當下很想發作,但想想又何必?她書讀不多,說那些話不過
是想引起注意,混口飯吃而已」。"
這邊,並沒有剝奪雞排妹任何就業權利,沒有做出任何封殺她上節目的行為,
針對的是雞排妹對柯文哲的"批評",所作出的回應。
這是價值判斷,而非歧視。
並沒有作出,我認為你沒讀書,所以你沒權利發言。雞排妹還是發言了,柯文哲
並沒有侵害到她任何權利。這是個可以批評的事情。更可以說,因為這個評論,
讓大家多多點閱了雞排妹未來的發言,何來歧視之有?
"補充"
針對是否有其他人權受到侵害,
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到
"從一個公民的權利出發,包含生命權、參政權、工作權、
勞動基本權、教育權、參加文化生活權利等"
還是沒有看到任何原作者提到的項目。
甚至原作也沒有提出具體侵害到的權利為何?
很難討論下去。
對於柯文哲
1. 柯文哲是個自大的人
自大的人這是人格特質,自大認為自己在很多地方很優秀,這是自我價值的判定
與歧視根本扯不上關係。
2. 對於任何族群,柯文哲並沒有表達任何排擠,歧視之意。他自我表示自己比其他人
優秀,這哪算的上的是歧視別人。我認為我自己長得帥,你長得不帥,我可憐你,
這難道可以算是歧視?
最後針對原po的言論,我認為有深深地毀謗並造成族群對立之意。
將本版版友冠上"紅衛兵" "毛澤東的傳人" "比9.2還9.2"等等 還有不之所云的"法西斯"
這種種的"思想檢查","標籤化"的行為,
來打擊柯文哲的支持者,使之噤聲,並用這些多半惡毒帶有歷史共業的字眼批判,
批鬥,分化板友。這在一個健康的討論環境中,是值得議論的。
原po要知道,在國外罵人納粹法西斯,是很不好的行為。
因為這對當時受到迫害的人來說,是一道歷史傷痕。
我無法理解您的憤怒在哪裡?但我希望原po能以更正面的方式來討論。
而不是硬冠上名稱如政府硬慣上"暴民"這樣的傷害其他人。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38.1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5086797.A.B00.html
推
07/11 21:59,
07/11 21:59
噓
07/11 22:01,
07/11 22:01
→
07/11 22:06,
07/11 22:06
→
07/11 22:06,
07/11 22:06
→
07/11 22:06,
07/11 22:06
推
07/11 22:07,
07/11 22:07
→
07/11 22:08,
07/11 22:08
→
07/11 22:09,
07/11 22:09
→
07/11 22:10,
07/11 22:10
噓
07/11 22:12,
07/11 22:12
→
07/11 22:12,
07/11 22:12
→
07/11 22:13,
07/11 22:13
→
07/11 22:14,
07/11 22:14
→
07/11 22:15,
07/11 22:15
:柯文哲這種自大狂有改進空間??
:上次雞排妹跟他說他講話太小聲 台風要改進 你知道柯文哲回什麼嗎???
:柯文哲回雞排妹只想炒新聞 很可悲 他會憐憫他
:他會成長?? 連這點小事連假都不想假了
※ 編輯: nopressure (111.184.38.153), 07/11/2014 22:16:35
→
07/11 22:15,
07/11 22:15
噓
07/11 22:18,
07/11 22:18
→
07/11 22:18,
07/11 22:18
→
07/11 22:19,
07/11 22:19
噓
07/11 22:19,
07/11 22:19
→
07/11 22:20,
07/11 22:20
→
07/11 22:20,
07/11 22:20
→
07/11 22:21,
07/11 22:21
→
07/11 22:21,
07/11 22:21
→
07/11 22:22,
07/11 22:22
→
07/11 22:22,
07/11 22:22
→
07/11 22:23,
07/11 22:23
→
07/11 22:23,
07/11 22:23
→
07/11 22:24,
07/11 22:24
→
07/11 22:24,
07/11 22:24
→
07/11 22:25,
07/11 22:25
→
07/11 22:25,
07/11 22:25
→
07/11 22:25,
07/11 22:25
→
07/11 22:26,
07/11 22:26
→
07/11 22:26,
07/11 22:26
→
07/11 22:26,
07/11 22:26
→
07/11 22:26,
07/11 22:26
→
07/11 22:27,
07/11 22:27
→
07/11 22:27,
07/11 22:27
還有 78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
07/11 22:55,
07/11 22:55
→
07/11 22:55,
07/11 22:55
→
07/11 22:55,
07/11 22:55
→
07/11 22:56,
07/11 22:56
→
07/11 22:56,
07/11 22:56
噓
07/11 22:56,
07/11 22:56
→
07/11 22:57,
07/11 22:57
→
07/11 22:57,
07/11 22:57
→
07/11 22:58,
07/11 22:58
→
07/11 22:59,
07/11 22:59
推
07/11 22:59,
07/11 22:59
→
07/11 22:59,
07/11 22:59
噓
07/11 23:00,
07/11 23:00
→
07/11 23:00,
07/11 23:00
→
07/11 23:00,
07/11 23:00
→
07/11 23:01,
07/11 23:01
→
07/11 23:01,
07/11 23:01
→
07/11 23:01,
07/11 23:01
推
07/11 23:02,
07/11 23:02
→
07/11 23:02,
07/11 23:02
→
07/11 23:02,
07/11 23:02
→
07/11 23:03,
07/11 23:03
推
07/11 23:03,
07/11 23:03
噓
07/11 23:04,
07/11 23:04
→
07/11 23:04,
07/11 23:04
→
07/11 23:04,
07/11 23:04
→
07/11 23:04,
07/11 23:04
→
07/11 23:04,
07/11 23:04
推
07/11 23:07,
07/11 23: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219.26.2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5093016.A.3DE.html
推
07/11 23:39, , 1F
07/11 23:39, 1F
→
07/11 23:40, , 2F
07/11 23:40, 2F
→
07/11 23:41, , 3F
07/11 23:41, 3F
→
07/11 23:42, , 4F
07/11 23:42, 4F
推
07/11 23:43, , 5F
07/11 23:43, 5F
※ 編輯: BlueKidds (121.219.26.29), 07/11/2014 23:48:47
※ 編輯: BlueKidds (121.219.26.29), 07/11/2014 23:49:53
推
07/12 00:54, , 6F
07/12 00:54, 6F
推
07/12 02:04, , 7F
07/12 02:04, 7F
推
07/12 02:07, , 8F
07/12 02:07, 8F
→
07/12 10:13, , 9F
07/12 10:13,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