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我曾是未行動的無差別殺人犯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顏舍小品)時間11年前 (2014/05/24 12:38), 11年前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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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bukkake0103 (顏舍小品)》之銘言: : : 從司機通報有異狀到捷運公司報警,整整隔了2分鐘以上 : : (捷運到站後5秒才報警) : 這位老兄,您真的有搭過龍山寺-->江子翠這站嗎? : 您知道這站的捷運路線,都是在淡水河底嗎? : 還有,這站是板南線站距屬一屬二長的站,您知道嗎? : 最好是警方可以衝進淡水河底,把鄭捷抓起來啦!!!!! : ========================================================== : 會想檢討這點的人,我懷疑跟張鐵志一樣,都是不用搭捷運的人... 我前女友就住江子翠,我當然知道要很久 你懷疑個屁? 當時的情況是,司機通報以後2分多鐘,捷運就"到站"了 而捷運公司在列車進站後5秒,才報警 我的意思是,為什麼不在司機通報"當下"就報警? 這樣警察跟醫護人員可以提早2分鐘左右出發 列車進站時或許就可以有人"在捷運站待命" 死者也不是每個都一刀斃命 搞不好還有得救,你跟我扯張先生一刀斃命幹麻? 是4個死者都一刀斃命是不是? 腦袋清楚一點,你可以不用狂秀下限 而且,捷運公司等到2分多鐘以後列車進站才報警,警察就晚2分鐘以上出發 如果民眾沒有制伏鄭捷,鄭捷可能就跑出去了,懂不懂? 你一直跟我扯10分鐘跟叫警察衝到軌道逮人,是跟我說的東西有甚麼屁關聯? 閱讀能力欠佳也不要這麼大搖大擺的秀給我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26.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906285.A.DD7.html ※ 編輯: bukkake0103 (114.45.226.38), 05/24/2014 12:41:24

05/24 12:42, , 1F
我快笑死了。
05/24 12:4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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