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不表態意見的人」的意見...
※ 引述《a03135 (Missy)》之銘言:
: 他回我↓
: 選擇『不選擇任何立場』也是一種選擇權,不表態意見也並不代表他沒意見;換句話說,
: 不表態意見也是一種意見。選擇不表態,或許是因為所有的選項對他來說都是不好的選項
: ,所以他選擇『等待一個心目中裡想的選項』出現。既然妳提到人權,迫使所有人都非得
: 表態立場不可,否則後果自負,即是在意識形態上違反「表意自由的基本人權」。是故,
: 對於議題的參與,並非只有『支持』或『反對』的二分法,『不表態意見』的第三方同樣
: 擁有自己的表意權。
: 未投下公投票的人本身可能有許多理由,可能是他沒空、他不知道該選擇哪一邊、或
: 對該議題不夠了解而無從選擇。這些都是未來整個制度面應該去做修改與調整的。支
: 反對的任一方,都不應該「理所當然」地認為棄權的人是將權利『默許授權』給前者
: 後無論結果如何都應該欣然接受,這可不是將「資本主義」的概念框架(排骨飯一份
: ,要買就不要嫌貴、不買餓肚子是你家的事,反正只要有人買就不會倒店)套用在政
: 與議題上嗎?又例如之前台南某反核團體提出的核能二分法:反核的人接受漲電價、
: 的人核電廠/核廢料就放他家,都是後果自負的資本主義心態。
1.真正的沒意見,就等於放棄自己權力。也就是"是也好、不是也好"。
但如果深入釐清,我會再多問幾個問題。
如果只是「沒人跟我講嚴重性或我不瞭解,所以我沒意見。」,
這背後意味著,「如果有人願意跟我說,我就不會沒意見。」
那這種時候,我只會說「對於議題冷漠的人,是沒有表達意見的權利的」。
懶人是沒救的,各種議題裡面,懶人包通常都是有毒的,
真正意見一定要從非常多面相去夾擠才得的到。
就以反核來講,真的很多反核訊息是錯誤或刻意錯置的,
那些對於反核而言一點意義也沒有。(我的反核立場請往前爬文)
如果是
「我不相信你告訴我的訊息,但我也不知道該相信誰,所以我沒意見。」
這種問題其實實際上是「無法判斷」。
那這種時候,我會說
「那你不想表達意見,只是因為你對於這群人的信任,
那如果脫離這群人呢?
你自己去作功課,我們來找政府或有公信力的資料,
或是讓你決定這些資料你信不信,盡可能的做出一個選擇。
如果你不想要讓別人決定你自己該決定的事情的話,
我們應該參與公眾事物。 」
但結果論來說,就現在的遊戲規則,
當一個人選擇放棄意見,實際上他是站在不改變現況的那一邊。
這是毋庸置疑的結果。
: 反對的任一方,都不應該「理所當然」地認為棄權的人是將權利『默許授權』給前者
: 後無論結果如何都應該欣然接受,這可不是將「資本主義」的概念框架(排骨飯一份
: ,要買就不要嫌貴、不買餓肚子是你家的事,反正只要有人買就不會倒店)套用在政
: 與議題上嗎?又例如之前台南某反核團體提出的核能二分法:反核的人接受漲電價、
: 的人核電廠/核廢料就放他家,都是後果自負的資本主義心態。
資本主義的框架是自由競爭與開放市場,
但這個議題並不與競爭有關,所以這是錯誤類比。
不表態是現在檯面上的一種選擇,但這種選擇實質上以反核公投為例,
他就是會造成公投門檻不過,增加反對派的壓力與負擔。
你可以選擇不表態,但你不能否任這件事情對於反對者造成的壓力。
我覺得基本態度是這樣。
至於漲電價、核廢料放誰家,這部份其實有幾件事情要分開檢視,
火力改變發電成本結構,所以漲電價是肯定會發生的;
這件事情該由全民承擔,因為這是政府公共政策。
同樣的,選出這個總統也是全民承擔,因為這是政府公共政策;
所以正式因為是公共政策,我們才應該要參與,去發揮自己的選擇。
不管是哪一邊,只要這個政府還存在,投票的後果如何我們都要接受,
是不是欣然這個當然沒有什麼定論,但要接受是事實。
不管你有沒有放棄權力、選擇表態、不表態,你就是得接受。
差別只在於你有影響與參與這件事情或漠視這件事情
不是因為你漠視所以需要接受,是不管怎樣你都要接受,
所以自己參與決定、比較不會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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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核廢料放誰家,這其實是白痴命題,
現實就是最終處置場現在連候選址都提不出來,根本沒有放誰家的問題。
沒有地方政府願意辦投票,就是現在的現況。
: 我一直覺得有很多話可以反駁
: 也覺得這樣的邏輯看起來怪怪的
: 但始終找不到言簡意賅的說法
: 怎麼辦呢QQ
: 明天上班時會遇到他 想要在上班以前就補充好戰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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