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不表態意見的人」的意見...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Missy)時間10年前 (2014/05/16 00:07), 編輯推噓19(19048)
留言67則, 2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 (看更多)
第一次在這裡發文,有點緊張 但礙於我戰力不足 需要各位強者的意見 昨天和一位同事討論到公投問題 我跟他說 我認為當別人確確實實把意見表達出來的時候 沒有表達的人是自己將自己的權利授權給有表達 意見的人 那無論結果如何都應該接受 他回我↓  選擇『不選擇任何立場』也是一種選擇權,不表態意見也並不代表他沒意見;換句話說,  不表態意見也是一種意見。選擇不表態,或許是因為所有的選項對他來說都是不好的選項  ,所以他選擇『等待一個心目中裡想的選項』出現。既然妳提到人權,迫使所有人都非得  表態立場不可,否則後果自負,即是在意識形態上違反「表意自由的基本人權」。是故,  對於議題的參與,並非只有『支持』或『反對』的二分法,『不表態意見』的第三方同樣  擁有自己的表意權。  未投下公投票的人本身可能有許多理由,可能是他沒空、他不知道該選擇哪一邊、或者他  對該議題不夠了解而無從選擇。這些都是未來整個制度面應該去做修改與調整的。支持或  反對的任一方,都不應該「理所當然」地認為棄權的人是將權利『默許授權』給前者,然  後無論結果如何都應該欣然接受,這可不是將「資本主義」的概念框架(排骨飯一份$300  ,要買就不要嫌貴、不買餓肚子是你家的事,反正只要有人買就不會倒店)套用在政治參  與議題上嗎?又例如之前台南某反核團體提出的核能二分法:反核的人接受漲電價、擁核  的人核電廠/核廢料就放他家,都是後果自負的資本主義心態。 我一直覺得有很多話可以反駁 也覺得這樣的邏輯看起來怪怪的 但始終找不到言簡意賅的說法 怎麼辦呢QQ 明天上班時會遇到他 想要在上班以前就補充好戰力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31.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170055.A.B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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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他說可是我們的政府直接把不表態算到否定的那一方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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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從他第一句就知道他不懂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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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把投票率不足視為否決更是霸凌不投票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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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把不投票當成贊成和反對以外的第三種意見,那麼更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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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是公投的話明擺著就是yes,no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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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投法就是把「未表達意見」當作「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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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否決有同樣的結果,不成案和否決的效用必須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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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公投只有正反兩方意見,他不認為可以選擇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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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聽過廢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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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代表正也不代表反,但政府卻是把不投票算到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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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應默許給結果 而非還未公投前任何一方 那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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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把不去投票者視為對議題的否決,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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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沒過門檻的話 應該解讀為命題失敗 不是反對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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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認同政府這種做法,又怎麼能說他沒有意見也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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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呢?你認同不投票=反方就是有認同反方的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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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否決」兩字。否決就是指不出來投票的都是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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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跟他說政府沒有第三選項可以選,而且硬要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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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有人整理公投法懶人包,你去看看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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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投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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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阿 不表態不就表示他把權利給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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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默許 不然他要是有意見會表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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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表態不只是把機會交給別人,按照現行制度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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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投票是一種義務 不盡這義務就放棄了表達意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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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覺得兩邊都很爛還是應該去投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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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表態也是他的選擇 問題是門檻未到卻是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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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表態就是肯定現狀,不表態就是讓這個政府繼續玩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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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認為不表達意見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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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投廢票也是算到否決那邊 但這比較不影響投票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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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你只有兩個選擇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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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表達意見當然是把權力度讓給表達意見的人啊...廢票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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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門檻的問題在於只要門檻高於"不論立場能投票的人"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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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方只要不投票一定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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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另外一種表達非支持非反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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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表達意見又默默的"等待未知的第三方",這樣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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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意思啊??XD" 感覺完全放棄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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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不該"理所當然"認為棄權是將權利『默許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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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如何都應該接受』這句我也覺得不妥,有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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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保護放棄權利的人,而且他是不表意自由,非表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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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了以後發現不對,那不管是否無意見他有反駁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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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學運前年輕人不是流行小確幸? 很少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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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原po說的,那服貿當初無意見的人應該接受結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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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以跳出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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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投票跟投廢票是有不一樣的意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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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把這兩個混為一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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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朋友的立場他更應該支持修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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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投沒有門檻就等於讓少數人改變多數選出的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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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公投法未到50% 不就是把沒投票加在反對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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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不就是放棄自己權力 就這個簡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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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覺得有些人很愛說 不表態也是一種表態 不選擇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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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選擇很好笑XD 既然你朋友都提出了他在等待一種他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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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出現 這顯然就是一種非常消極的作為 如果他覺得台面上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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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他理想的選擇 他有自己去思考一個想要的選擇並且去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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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嗎 確認自己的立論基礎然後去推廣給更多人去認同他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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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不是嗎 他要這樣做的話我覺得就非常的棒 不然就只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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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不想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已 沒有什麼選擇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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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都有放棄or犧牲的部分 但經過思考比較以後還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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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明確的想法和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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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打錯 放棄權利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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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見就是都可以 正反意見出來後少數服從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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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公投法硬將無意見的人數納入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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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同事說的沒錯 不表態無意見也是一種選擇 錯的是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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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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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或許你可以說明這個不公平的遊戲規則後 請他在正反間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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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最不想要的以後 選擇不是最糟那個 讓其他公民有表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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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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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主權在民.這是誰的責任?全民!只想爽爽過不想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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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爛的解決法,是把自己認為最爛拉下來,選賢與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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