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mt板執法標準問題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issuperchild (issuperchild)時間16年前 (2008/02/21 13:56)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7/18 (看更多)
※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閣下已經在組務反應過啦,組務也結案啦,不需要多此一舉。
: 不需要回應,閣下的許多行為,令人奇怪,
組務結案的原因是非當事人
而非判例沒有疑問
: 平常討論的很少,卻專門在檢舉區,檢舉網友,
: 檢舉區大半都是閣下的檢舉,
: 有時候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 感覺好像是太上版主一樣,
請問
1.看板置底檢舉區提出檢舉有何不妥?
2.板規有無規定少參予討論不得檢舉?
3.之前的檢舉是否當事人確實有違規板規?
如果皆按照規定
有什麼好說嘴的?
: 在指導版主應該如何治版,總之感覺不是很好就對啦。
: 原則上,我對幾位版友不是很喜歡,
: 總喜歡對版工的工作,說三道四,
: 再說白一點,沒這麼多時間理你,除非組務有特別交代,
: 否則一般問題,我認為不需要一一回答。
: 答的越多,給自己找的麻煩越多。
所以板主不需要對其他使用者的疑問提出說明?
非要組務介入?
我深信組務是在雙方處理後無共識
才以公正第三者的角度來評判
而非直接處理、指示所有看板的問題
: 還是一句老話,不喜歡本版的話,
: 就自己找在本組找自己喜歡的版面發展。
: 總感覺有些人是故意找喳的,簡單發洩到此。
這個言論跟「太平洋又沒加蓋」的講法有什麼不同?
我是你每個公告判決都提出反駁質疑
還是只有這個?
對於針對判決不同意見的看法
板主卻用不喜歡就別來一言來發洩
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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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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