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mt板執法標準問題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issuperchild)時間16年前 (2008/02/21 13: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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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mcse (bon ami)》之銘言: : 閣下已經在組務反應過啦,組務也結案啦,不需要多此一舉。 : 不需要回應,閣下的許多行為,令人奇怪, 組務結案的原因是非當事人 而非判例沒有疑問 : 平常討論的很少,卻專門在檢舉區,檢舉網友, : 檢舉區大半都是閣下的檢舉, : 有時候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 感覺好像是太上版主一樣, 請問 1.看板置底檢舉區提出檢舉有何不妥? 2.板規有無規定少參予討論不得檢舉? 3.之前的檢舉是否當事人確實有違規板規? 如果皆按照規定 有什麼好說嘴的? : 在指導版主應該如何治版,總之感覺不是很好就對啦。 : 原則上,我對幾位版友不是很喜歡, : 總喜歡對版工的工作,說三道四, : 再說白一點,沒這麼多時間理你,除非組務有特別交代, : 否則一般問題,我認為不需要一一回答。 : 答的越多,給自己找的麻煩越多。 所以板主不需要對其他使用者的疑問提出說明? 非要組務介入? 我深信組務是在雙方處理後無共識 才以公正第三者的角度來評判 而非直接處理、指示所有看板的問題 : 還是一句老話,不喜歡本版的話, : 就自己找在本組找自己喜歡的版面發展。 : 總感覺有些人是故意找喳的,簡單發洩到此。 這個言論跟「太平洋又沒加蓋」的講法有什麼不同? 我是你每個公告判決都提出反駁質疑 還是只有這個? 對於針對判決不同意見的看法 板主卻用不喜歡就別來一言來發洩 深感遺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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