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妨害名譽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天氣晴)時間6年前 (2018/03/05 18:10), 編輯推噓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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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到家收到信 妨害名譽 腦袋一片??? 打電話詢問警察 說因為爆料公社留言 對方告妨害名譽 需要到台北...做筆錄 所以需要到案之類的 我問警察先生:大概要多久 警察說蠻多人的 ,可以早點到 或許一時衝動造成的真是感到抱歉 我也願意承擔 1.請問網路訴訟後果會如何? 2.警察說很多人,有沒有可能有人靠這個賺錢,有辦法舉證他的過錯嗎?很多人利用人性來賺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96.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20244620.A.F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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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發言要謹慎,只能上法院再說了,說不定不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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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但是時間浪費定了。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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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有錯不代表可以罵 如果不想跑北部還可以花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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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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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9:51, 6年前 , 6F
找得到人還是以提告處為管轄或者回歸以原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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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1:26, 6年前 , 7F
刑事哪來以原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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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2:23, 6年前 , 8F
對不起!用詞錯誤!我只是想提醒刑訴第4條跟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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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2:23, 6年前 , 9F
犯罪偵查手冊上寫的優先順序不知道實務上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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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2:52, 6年前 , 10F
偵查手冊是參考啊 但不是絕對 大多會照手冊來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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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2:52, 6年前 , 11F
但視需要也不是絕對不能移轉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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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2:55, 6年前 , 12F
一案很多人 同一地管才訴訟經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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