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檢座309、311傻傻分不清楚要怎辦= =?

看板PttLifeLaw作者 (inside)時間12年前 (2011/10/07 08:39), 編輯推噓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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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個話 如果從大法官解釋509意旨來看的話 被告陳述"哈哈 你真的是強迫症哩" 如果只有這樣一句話 客觀上難認其有真正侮辱或誹謗他人之惡意 可能只是單純的意見表達 但如果觀察前後脈絡 他有先為挑釁而且針對式的人身攻擊 並且搭配當時環境狀況 綜合一切判斷 才能可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所以關鍵不在於檢察官判斷如何 而是告訴人能否確實證明 被告有無真正妨害他人名譽之惡意存在 那種惡意 必須是貨真價實的 充滿敵意的 單獨而發 無原因而針對性的 而且不是在正當防衛的情況下<類似互毆互罵> 這樣才可能成立妨害名譽 否則如果在社會生活中 對別人稍有不禮貌 就會成立公然侮辱或公然誹謗之刑罰罪名 未免對個人自由及社會風氣造成戕害與不良影響 所以 單純針對這句話 如果告訴人再沒有其他證據 如果我是檢察官 我想我也會予以不起訴處理 單純意見 勿戰! ※ 引述《trausing (trausing)》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被告以"哈哈,你真的是強迫症勒^_<症侮辱告訴人 : 檢察官說這是意見陳述 : 問題: : 告訴人明明是提告公然侮辱,檢察官在不起訴書用誹謗終結偵查 : 我真的主觀上沒有侮辱犯意的問 : 遇到這種檢座要怎辦= =??? : 就跟告殺人然後對方回你貪污不起訴一樣...不知道怎救濟呀,囧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10/07 13:21, , 1F
我可以接受他以309不起訴,但我不爽的是兩造已經談好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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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3:22, , 2F
解,檢座卻兩天內直接不起訴。 依當時情境很明顯是侮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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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3:23, , 3F
訴人,當時很明顯有侮辱意圖,而無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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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4:44, , 4F
判決文貼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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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4:45, , 5F
不然都單方面說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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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11, , 6F
以前有討論過,互罵是不構成正當防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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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12, , 7F
正當防衛是要阻止對方的侵害 也就是防止對方繼續罵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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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12, , 8F
而反罵回去根本做不到這點 只是單純的以暴制暴攻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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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13, , 9F
用手堵住對方的嘴 甚至還比較能夠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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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50, , 10F
就釋字509、無積極證據之類的罐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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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6:51, , 11F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不爽他說不構成309XD 只是不爽辦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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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05:06, , 12F
用手堵住對方的嘴 甚至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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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9:26, , 13F
不然都單方面說詞而已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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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0:36, 5年前 , 14F
我可以接受他以309不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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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9:37, 5年前 , 15F
//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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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9:37, 5年前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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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ZafCUN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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