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李敖力挺好友:郭冠英最愛國了,該頒獎狀給他!(

看板PresidentLi作者 (幹嘛一定要暱稱)時間15年前 (2009/03/29 23:3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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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把那篇連結的文章看完 我很驚訝 到目前為止,郭冠英事件只有一個人站出來替他說話 那個人就是李敖 在這種輿論一片罵郭反郭的聲浪中 能夠不隨波逐流的提出自己的想法很不容易 我覺得楊智傑很了不起 雖然只是個真理大學的助理教授 在八卦版上 到現在還可以看到許多人一提到郭冠英 就拼了命的狂噓,罵的話比郭的匿名文有過之而無不及 甚至還有人引用了許多外國案例 比方說美國的種族歧視法,來證明郭是活該 但那根本引喻失義 美國的黑人是在長久的被白種人打壓下, 一切的言行都變的敏感,為了抑制這些傷害 才立了種族歧視法 在台灣,外省人才是弱勢阿 怎麼有人罵中國豬沒事,罵台巴子有事? 所以證實了在中華民國,罵台巴子和中國豬都屬言論自由 因為我們根本沒有族群歧視法! 再談到郭有沒有失掉公務員立場? 當然沒有 公務員不洩漏行政機密,不違法行政中立 下了班回到家,關在房裡以匿名方式避開公務員身分的敏感發文 既不違法又不失掉公務員的立場,怎麼會有錯呢 錯的是那些去追查文章是誰寫的再公布出來的人,這是獨裁國家幹的事 如果台灣人民主自由講了半天,結果上至總統下至平民百姓 一片輿論罵聲,結果皆不知言論自由為何物 那台灣真是個鬼島! 最後問一下 楊智傑有沒有將這篇文章投到報社呢 ※ 引述《lifesaver (如慧星劃過夜空)》之銘言: : 1. 你上面那句話對於種族歧視的程度, 並不亞於郭冠英先生 : 但是, 基於言論自由以及法律. : 你沒有犯法, 所以大部份版眾也不會想利用人肉搜索的方式找出你是誰. : 因為你的BBS ID本來就是筆名, 你不代表任何機關團體 : 跟你在哪裡任職都沒關係, 憲法保障你的自由. : 我想李敖談的就是這些東西, 你真的搞懂李敖談什麼東西, 談什麼層次嗎? : 又, 你不正是因為有這些自由才敢在這po文章嗎? : 不然, 以後的模式將變成A po了一篇文章, 所有網民人肉搜索A是誰 : 然後再根據A的社經地位來評判A : 這樣的社會很恐怖. : 請參照 楊智傑 公務員匿名發表政治言論的自由 : http://tw.myblog.yahoo.com/yangjames2000/article?mid=1739&prev=-1&next=1734 : 2. 請問你指的"基本的人性尊嚴"是什麼? : 如果你指的是郭冠英先生的言論, 那你的言論呢? 不也是種族歧視? : 談聖經? 也可以談可蘭經、佛經啊, 這裡很自由, 隨你談. : 但是我想偉大的天父, 一定是自律更勝於他律, : 他要求別人的一定是他自己也做得到的. : 3. 你怎麼看李敖, 瞧不瞧得起, 是你的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32.58 ※ 編輯: Hrich 來自: 61.216.32.58 (03/29 23:31)

03/30 00:36, , 1F
回最後問題, 不清楚, 我google後沒有相關資料.
03/30 00:36, 1F

03/31 09:31, , 2F
可以看看 石之瑜 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
03/31 09:31, 2F

04/01 01:09, , 3F
這就跟當初一堆人罵夏禕是一樣的 台灣人的天性就這樣
04/01 01:0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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