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李敖力挺好友:郭冠英最愛國了,該頒獎狀給他!(

看板PresidentLi作者 (如慧星劃過夜空)時間15年前 (2009/03/29 10: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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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談憲法, 不如來談聖經 : 我還曾因談聖經..而 A到了一組音響喇吧..當然這是題外話 : 我覺得李敖擅長引經據典..斷章取義..而忽略了基本的人性尊嚴 : 面對畏首畏尾..自大自卑的外省權貴..(當然..現在不是了) ^^^^^^^^^^^^^^^^^^^^^^^^^^^^^^^^^^^^^^^^^^^^^^^^^^^^^ : 而只想著如何來利用這個人 : 這是我最瞧不起他的地方 1. 你上面那句話對於種族歧視的程度, 並不亞於郭冠英先生 但是, 基於言論自由以及法律. 你沒有犯法, 所以大部份版眾也不會想利用人肉搜索的方式找出你是誰. 因為你的BBS ID本來就是筆名, 你不代表任何機關團體 跟你在哪裡任職都沒關係, 憲法保障你的自由. 我想李敖談的就是這些東西, 你真的搞懂李敖談什麼東西, 談什麼層次嗎? 又, 你不正是因為有這些自由才敢在這po文章嗎? 不然, 以後的模式將變成A po了一篇文章, 所有網民人肉搜索A是誰 然後再根據A的社經地位來評判A 這樣的社會很恐怖. 請參照 楊智傑 公務員匿名發表政治言論的自由 http://tw.myblog.yahoo.com/yangjames2000/article?mid=1739&prev=-1&next=1734 2. 請問你指的"基本的人性尊嚴"是什麼? 如果你指的是郭冠英先生的言論, 那你的言論呢? 不也是種族歧視? 談聖經? 也可以談可蘭經、佛經啊, 這裡很自由, 隨你談. 但是我想偉大的天父, 一定是自律更勝於他律, 他要求別人的一定是他自己也做得到的. 3. 你怎麼看李敖, 瞧不瞧得起, 是你的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8.225 ※ 編輯: lifesaver 來自: 210.192.168.225 (03/2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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