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mt larusa 版主亂引用法條

看板PoliticLaw作者 (FENOR)時間15年前 (2009/04/08 00: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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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Luis (All for Wang !)》之銘言: : : 3║妨礙閱讀║1.以謀求私人利益(P幣、抒發心情…)為目的║ 刪 除 ║ 劣 文 ║ : : ║ ║ 之文章。包含但不限於灌水、聊天、發洩。 : : 你們兩人到後來的內容針對對方發言的風味極其強烈, : : 要論灌水、聊天、發洩都可以沾上邊. (我的認為) : 啊po 文本來就是要針對對方的發言啊 : 不然要針對啥? 我應該一再強調過,板是給你來討論不是來給你對罵的, 光憑你目前已經有被備份的幾篇,要判群體攻擊和措詞惡劣就已經足以成立了。 你所謂的討論早就已經離題到進行群體攻擊的地步了。 : 針對空氣嗎? : 看不懂你的邏輯在那裏 : : 自己的行為要怪別人沒有怎樣怎樣制止似乎不大公允, : : 畢竟參與此板一段時日,也該熟板規了. : : 當你來我往很多次之後,應該意識到不如寫信吧. : : 整件事除了處置太快衝太快以外, : : 適法性我認為 ok : 所以我自已用刪文處理了啊 : 既然我已經刪文了 : 版主就沒有理由引用法條啊 : 難到我不能邊發文邊刪啊? : 這是影響到誰了啊? : 難到貴版的法有規定不準刪文嗎? : 身為版主承認自已有錯 : 很困難嗎? 如果你在刪文的同時板主已經開始處理了, 那就已經進入了處理的程序,這時候再刪文就來不及了。 所謂給你刪文的時間就是指板主進入處理程序之前,給板友自行更正的機會。 至於何時會進入處理程序,這種事情誰都說不準, 但一般來講板主群只要有看到通常都會盡快處理。 至於你邊發文邊刪,然後還清除內容,我實在不知道你的心態是甚麼, 你給我的感覺就像是你在毀屍滅跡。現在l板主就是抓到了你來不及清掉的部分。 既然有被抓到當然就可以據此判你違規,我並不認為這樣做有哪些問題。 要說的話就是處理的不夠快,沒辦法備份全部的文章而已。 -- 台大一 台大二 清大 陽明 ○ ?  放棄  放棄  ○ ○ 第一階段 最後的問號變成○是我的夢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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