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mt larusa 版主亂引用法條

看板PoliticLaw作者 (m的故事)時間15年前 (2009/04/08 00: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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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is (All for Wang !)》之銘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你所引用的條文 : : 有引用到我犯了那一條嗎? : 3║妨礙閱讀║1.以謀求私人利益(P幣、抒發心情…)為目的║ 刪 除 ║ 劣 文 ║ : ║ ║ 之文章。包含但不限於灌水、聊天、發洩。 : 你們兩人到後來的內容針對對方發言的風味極其強烈, : 要論灌水、聊天、發洩都可以沾上邊. (我的認為) 啊po 文本來就是要針對對方的發言啊 不然要針對啥? 針對空氣嗎? 看不懂你的邏輯在那裏 : : 完全沒有啊 : : 而且我跟nhnc 互相回文早就有一段時間了 : : 如果閣下真的要的要阻止我們所謂的妨礙看板行為 : : 那閣下應該先將文章mark : : 讓我們先不要回文啊 : 自己的行為要怪別人沒有怎樣怎樣制止似乎不大公允, : 畢竟參與此板一段時日,也該熟板規了. : 當你來我往很多次之後,應該意識到不如寫信吧. : 整件事除了處置太快衝太快以外, : 適法性我認為 ok 所以我自已用刪文處理了啊 既然我已經刪文了 版主就沒有理由引用法條啊 難到我不能邊發文邊刪啊? 這是影響到誰了啊? 難到貴版的法有規定不準刪文嗎? 身為版主承認自已有錯 很困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3.68 ※ 編輯: mstory 來自: 122.116.203.68 (04/08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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