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19板主刻意羅織罪名

看板PoliticLaw作者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時間17年前 (2006/08/29 12: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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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在情形嚴重時組務可以接受板主們在"偷襲式鬧板者"出現後不加以警告就禁言 : 但無法認同板主"對於多次不當行為當作沒看到一有人反應就判給他死"的做法 : 既然覺得使用者的行為不妥,即使因為情節輕微不加以處置也該先發個勸告 : 否則使用者在突然受罰時會誤認為板主默許這類語氣甚至誤會板主對某些人雙重標準 : 組務建議板主取消這個禁言處置,但不強制板主必須道歉或怎樣 : 畢竟使用者在採取這類用詞時也該有受處置之覺悟 : 取消禁言的建議也只是因為板主先前不處置但事到臨頭大刀一揮大刀一揮的做法有些不妥 tenchai板友之所以被禁言是因為他之前已經有一次違規紀錄,根據板規他第二次違規 我必須將他禁言,如果沒有之前的那次違規,我所做的處分也僅是一次勸告而已,特此 向小組長說明。 -- 是啊.....我只是個人魚..... 無法跟王子結合,我...我的命運就是化成泡影而死去。 辛蒂公主是個好女孩,祝你們永遠幸福! 還有一件事就是.... 偶爾...也請想想我..... A.I. Lo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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