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可以修改一些規定嗎??

看板PoliticLaw作者 ( 土矣 足易 足易)時間18年前 (2005/12/20 01:1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8 (看更多)
※ 引述《GianniC (Ukyo)》之銘言: : 可以要求板主只要被判決違規 : 最少就是永久水桶以上的處分 嚴重者就是永久停權砍ID : 我覺得這樣會有比較乾淨的環境... 我不認為這是好的方法 版主不是聖賢 誤觸版規也是難免 如果此條成立 將造成版主間包庇的情況更嚴重 與其包庇 不如讓版主間互相督促叮嚀 更何況... 對單一版主的版 完全沒有用 對於不適合的版主 還不如用連署機制比較有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70.130
文章代碼(AID): #13fkhxln (PoliticLa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3fkhxln (Politic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