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可以修改一些規定嗎??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GianniC (Ukyo)》之銘言:
: : 可以要求板主只要被判決違規
: : 最少就是永久水桶以上的處分 嚴重者就是永久停權砍ID
: : 我覺得這樣會有比較乾淨的環境...
: 我不是很懂您的意思
: 您說的處分對象是指板主還是被板主罰的人???
所有板主
對執法者應該有嚴格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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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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