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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關於18%改革的合理性跟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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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目前為止有放無新假的公司都是違反誠信保護原則?. 公司不賺錢的時候. 有那一家公司不會砍薪水縮減福利來減少虧損. 相對於政府有著越來越多的負債. 像84年那一次"調整"優惠存款的相關規定. 我覺得是合理的. 只不過要能夠兼顧早年退休的中低階公務員. 因為他們的退休金本來就不多. 至少要能夠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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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誠信保護原則」之外,也別忘了「僱用契約」. 民主國家幾乎都是「法律不可溯及既往」. 換個角度來說「不可片面推翻當年的合約」. 這都是違反「公平正義」的行為. ==========. 舉例來說,到公司應徵時,老闆答應給你薪資、旅遊、加給、紅利、補助. 事後說,公司最近不賺錢,當初答應的都取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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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的優惠存款常常都會被提出來討論. 不過從84年修改過之後. 似乎都沒人敢再去碰觸這一塊. 畢竟為數眾多的公教人員好像大家都得罪不起. 贊成改革的人主要的論點大家都很清楚. 銀行利率已經從當初的10%以上降至現在1%了. 但是18%的利率卻是以年利率12%為基礎下去制定的. 這樣似乎不太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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