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策] 經濟成長率<2%停辦國慶
※ 引述《aitt (喜歡美食與運動(M))》之銘言:
我不認為要停辦國慶 而是相關部會的官員 必須要其負責事項做出實體負責
舉例來說GDP不到2 經濟相關官員領半薪 GDP大於二 則經濟相關官員有相關分紅
如果GDP大到8 領兩三倍薪水都可以 這才是真的替自己的業務負責
勞委會方面 如果勞工薪資加薪少於通膨 則勞委會只能領半薪 然後不能加薪
如果勞工薪資大於通膨 或是勞工哪項福利勞委會真的有爭取到
則勞委會可以多加薪水 甚至於 有額外的獎金
而總統 行政院長得負全責 甚至於 如果沒達到某些要求 得坐牢
達到某些要求 薪水 甚至於退休禮遇增加.
只要公式透明 應該沒有任何國民 會對官員 失敗得負責 成功可分紅
這種做法做出反彈吧
: 既然政府都敢說GDP沒達標準不調基本工資,
: 那要不要乾脆連國慶日的慶祝舉辦與否,
: 也以GDP為標準,只要GDP低於某一數據(如2%,或是1%),
: 則該年的國慶慶祝活動就全面停辦,
: 以宣示政府拼經濟決心,反正辦個國慶不是也要花納稅人的錢?
: 如果為了拼經濟不辦國慶,或許人民還會對這個政府印象好一點,
: 在國際上也會把名聲搞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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