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策] 關於死刑的一點點淺見

看板Policy作者 (PTT怪人多)時間14年前 (2010/05/05 00:5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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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qri (希望天氣變晴)》之銘言: : : 關於死刑, : : 主張廢死者常常有兩條論證方式: : : 1.死刑無助於降低犯罪率 : : 2.哲學上的論證--人平等說 : : 先暫時不論第二點,因為可能會捲入文化相對主義的問題。 : : 就第一點來看,這個論證源自國外的數據。 : : 那麼我們也可以來做出自己的調查, : : 在中研院社會變遷調查中放入幾道關於死刑和犯罪的題目, : : 跑個相關性就知道了。 : : 死刑的存廢,總也要看看是否存在實際效益才行, : : 我不贊成現在檯面上一些言論只流於情感。 : : 以上,一些淺見。 : 我提供我主張廢死刑的原因: : 因為歹徒砍人一隻手,法律不會要求也砍歹徒一隻手作為懲罰 : 所以 : 因為歹徒殺人一命法律就要歹徒賠上一命 : 這樣的懲罰是不平等的。 : 表示在懲罰的邏輯上是有問題的。 : 當民主決定 歹徒砍人一隻手,法律要求也砍歹徒一隻手作為懲罰 : 這時 殺人償命才符合邏輯。 : 個人認為,殺人償命其實是被教育出來的觀念。 : 目前大眾被教育認為砍犯人手是殘忍的。 : 但是又被教育成處死殺人犯,是正當的。 : 結果就造成,原來砍手比殺人還殘忍的狀況,豈不可笑? : 支持死刑的人,其實只是因為不思考,只遵從社會教化的結果罷了。 廢死或不廢死的問題在討論時通常都會流於情感的討論, 支持死刑者往往會說因為廢死的人不能夠體會被害者家屬的感覺, 所以沒有資格提倡廢死的觀念,或是說等你家有人被害後再來提倡廢死吧! 但是換一個方向那些支持死刑者他們全部都是被害者家屬嗎? 是不是也可以說因為他們並不是被害者家屬所以也沒有資格贊成死刑, 等他們變成被害者家屬後才有資格贊成死刑, 邏輯上思考的問題! 這個廢死問題其實很難討論出個所以然來, 牽涉到法及人權的觀念, 法律是人定所以死刑也是人定的, 但是生命的賦予卻是自然所賦予的, 而文化觀念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卻是不睜的事實, 你說那些殺人不眨眼的死囚他們該不該死, 的確該死也該要受懲罰,但這些考慮因素的權重到底誰重誰輕, 真的很難有一個絕對性。 或許這時候公投會是不錯的選擇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60.95

05/05 01:34, , 1F
誰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不爭的事實? 你被打落牙齒會要求
05/05 01:34, 1F

05/05 01:36, , 2F
打落你牙的人 也敲掉同樣的牙嗎? 打傷眼的也刺瞎一眼嗎?
05/05 01:36, 2F

05/05 03:54, , 3F
不一定呢 也許一顆牙要一嘴牙才還的起 lol
05/05 03:5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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