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 引述《houkoferng (槍斃岡田救日本!!)》之銘言:
: 最後一篇,如果看不懂也就不用討論下,因問根本不是我的問題
看懂內容和判斷內容正不正確是兩回事。
你寫 1 + 1 = 3,我看懂你要算一加一,但不認同答案是三,
你說是誰的問題?
: 風險的成立起源於目標,如果沒有目標就不存在所謂的風險問題,
: 因為風險關乎目標的達成。
: 住宅有沒有價格風險要先探討,為什麼會有價格風險,因為會有轉手的可能。
: 轉手的目的是為了獲利,那就夠成投資的行為,那自然就需要負擔因為各種機率
: 事件造成的「投資風險」。對一個房屋打算住一輩子的而言價格變動的對他毫無
: 風險而言。
1. 就算不轉手,房價的差異對屋主也是有差。
擁有一間二千萬的房子,和地震後變成擁有一間兩百萬的房子那個風光有面子?
丈母娘挑女婿,有不少把擁有的不動產價值列入考量。
2. 就算屋主無意也不打算轉手,現實上還是有可能被強制轉手。
碰到都更案,房價就會影響到都更後分配的比例。
3. 假設屋主買屋且絕對不會轉手脫離現實。
因工作地點變遷或家人生重病急需現金而轉手的案例多的是。
4. 人總會死,屋主一定會有遺產分配的問題。所以房子最後一定會轉手。
以上四點說明了價格風險對屋主而言是一定存在的。
: 房屋理所當然是一種「投資標的」,但是那跟買房子的投資風險毫無關聯,因為還
: 是要回到最根本的目的。講個極端一點的例子,假如今天某公司為了避稅刻意創造
: 一個虧損的部門,那麼該部門的風險會變成「不小心賺錢」,風險的存在最重要的
: 就是「目的」,沒有「目的」就不存在「風險」。
我沒有否定風險的定義。只是認為你目的的假設脫離現實,自然導出錯誤的結論。
: 這就是為什麼你找再多的資料都沒有用,因為你根本把資料用在錯誤的地方
自用戶購屋在 GDP 公式中是算投資還是消費,
資料本身已說明結果,
所以沒有我個人用錯地方或推導錯誤的問題。
你要挑戰資料正確性,
請提出你的論證和參考資料。
: 最後,縱使你的住戶養地與帶有投資目的的條件都成立,建商與住戶的風險也不會
: 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事件」
這是我的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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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以允許建商養地,為何原住戶就不行?
建商所謂的「風險」,原住戶也是一樣在承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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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要指出自用戶本身也是有價格風險,
所以建商養地的風險並不構成政府允許建商養地
而不準自用戶養地的理由。
前文中的「一樣」是修飾承擔而不是風險。
重頭到尾我都沒有要證明建商與住戶的風險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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