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遷村是不是對於高危險區村民的最佳方式??
※ 引述《Suoffice (蘇煥智辦公室)》之銘言:
: 台南縣南化鄉羌黃坑及關山村每逢大雨風災就會面臨路斷或土石流的威脅
: 面對這樣的問題,村長、代表在8月23日的,座談有關安置、遷村問題!
: 蘇縣長,陳鄉長廖、江兩議員皆全程參與,中央災防會派在台南縣南區各部
: 會皆派員參加!羌黃坑災民皆同意遷村,這兩天應可進安置的自來水公司荒
: 廢的宿舍,永久安置地點近日確定。關山村下週與村民座談再確定!
: 對於這些中央認為應該遷村的地區,遷村是不是正確的選擇??
我的看法是,
「遷村」本身的可行性,甚至最適性在目前學界或一般民眾觀感中都是受肯定的
很多政策或建設的延宕或中止,並非因為不可行、不適當,而是待遇的談判問題
現在災難正發生,災區一片混亂,災民無依無靠,要他們同意遷村不難
等過一陣子,難保沒有政治人物介入「幫他們爭取福利」要政府補助這個給那個的
最後談不攏,說不定又回去原住處不走
不只是原po S大 或蘇縣長,這個板上也許有些來自研考會的朋友
真的有意處理危險區域災民遷村的問題,而不是為了政治聲望或解一時政治危機的話
我認為最好是從一開始就設定好會發生的問題,
攤開來講,不要過份要求、不要直接訴諸正義對決,要盡可能去謀想各種方案
如此重大的災情,除了土地本身固有的可居住和可農作力 之外
災區土地的價值可以說是降到最低
政府向災民徵收土地,理論上災民損失有限
但,災民們原本可以在這麼低價值的地上生活,現在被迫搬遷 就像從鄉下搬進台北一樣
經濟力也許沒有受損,生活能力卻會降低,徵地領到的錢也許買不起新房子
同樣的,工作也要另外找
我的建議是,能不能讓國會修法 「讓遷移戶 取得榮民資格」
住的部份就比照榮民 讓他們用徵地的補償金購入 或 低利貸款國宅
工作的部份,近幾年內 災區應該都會有重建或水利工程
可以吸收大部份的災民,優先讓他們受僱 -- 這些地區幸好並非人口稠密區
之後如果該地有其他營運計劃 也優先讓災民或遷移戶申請工作
如果對農作很有興趣、年輕願意吸收新知技術、願意配合再赴外地工作的話
政府的「大佃農計劃」是不是藉這個機會擴大規模,優先吸收這批「無地農民」
其實他們就是「為國家付出」啊 但,也說不上受國家侵害了什麼
他們需要的不是現在爭到一筆錢,而是遷移後生活不要太困難
給他們榮民資格,將來在醫療、日常用品、水電、學雜費 都有貼減
我覺得是很適合
反過來說,現在給他們錢, 因為財力窘迫而給少或不給,可能讓他們感到遷後生活困苦
(如果加速公告和重建 也許他們會來不及回去原地抗爭 但生活困苦卻不會因此解決)
但,若為了讓他們維持遷移前的生活水準而給得多 -- 或為了政治因素開支票
最後受害的還是國家財政;現在給得多,借了錢還要付利息
不如給他們榮民資格,在生活上一點一點、慢慢給 雖然是隱性付債,至少不用付利息
而且額度不是一時間面見災民可以開支票的
而是將來在政院或國會再審議必要性的
榮民資格只要修法,不需要打官司,以現在災後政壇神經緊繃的現狀看來 並不困難
而且修了相關法規後,可以一體適用、可以在未來也適用
不只台南縣、也不只這次的重災區; 未來國土規劃如果開始所謂「還地於河」
會有更多的遷移戶
擴大了榮民的人數、混和了榮民的政治色彩,這兩者都反而能讓政黨、政治人物
更客觀地看待榮民身份所需、所應、或所不必 給與的優惠津貼
未來,榮眷相關的修法,不論是優惠的項目、幅度 增減 或是
也許讓 榮民身份有時限、或是朝向自給工作力的給與 而非財力資源補助
或是依榮民年紀 給與不同類型的扶助(求學的 工作力的 安養的...)
都可以更靈活和中性
我覺得這是一個可以一試的方案
剩下的,就看有關單位的研究 和 政治人物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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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odh 來自: 118.231.110.242 (08/2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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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odh: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08/23 16:30
ps. 我轉文之後有修文 關於原po暱稱或其他板友的部份
※ 編輯: oodh 來自: 118.231.110.242 (08/23 16:3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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