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政策對我的影響非常大
所以想要這裡跟各位討論一下
教育部從本(97)學年度起
由原本的什麼補助金
改為弱勢助學計畫
大致上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都可申請
申請分為七個等級
(國立與私立分開共14等級)
金額約2000~35000不等
至於弱勢助學金撥款問題
規定是每學年第一個學期開始申請
申請合格的話
金額從第二學期學雜費扣除
但讓我非常驚訝的是
申請這個計畫的弱勢學生
學校可要求學生做服務學習
什麼叫做服務學習呢?
這是比較好聽的名字啦
講難聽一點就是"做白工"
一年最多要做70小時的服務
我還聽過有一百多的
我講我的經驗好了
我之前待的那個學校
還把部分工讀砍掉
例如:我在系上工讀
那個職缺就變成弱識助學金的"愛校服務"
原本的工讀生就沒有了
也因此,我也跟該校高層槓上
所以我就休學了
(南部工讀真的不好找)
並且
本人發現
要求學生做服務學習的學校
幾乎都是私立學校
(老牌的東淡輔...等學校都沒有喔!)
國立的只有台師大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這就讓我覺得
那些私立學校
是不是為了要節省
人力成本(包含學生工讀)
才要這麼做?
我們出身在弱勢家庭就已經夠苦了
又少時不努力
所以只能選私立學校就讀
我們申請這一筆助學金
也是要減輕未來還款的負擔
還要這樣搞我們
這樣對弱勢學生來說
情何以堪?
請教各位
這樣的政策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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