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二月底前國民年金未繳開罰3000~15000元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oasis2006 (rpbf)》之銘言:
: : 不交會罰錢,可以接受。
: : 那如果四十年後輪到我卻沒錢的話,誰負責?
: : 勞保有洞,健保有黑洞,那這個國民年金的未來發生問題,怎麼處理?
: : 何況看我娘的繳費單上,說的最清楚的只有繳費金額與不繳要罰你錢而已。
: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 政府撐不過四十年就會破產了嗎?
總有機會與可能性吧,況且,不一定是破產所導致的問題。
這部份問題就在於你或我本身並不能確切預料到該你領取國民年金之時,你所領取
的金額是否足夠你未來的生活。
以現在來看,一兩萬是很多;但若是到四十年後,成為了像現今日本一樣與台灣相比
是差十倍的情況下,領一兩萬是有什麼用?
如果你的長輩在民國五六十年左右買過保險的就知道。
當時節儉「存」下的錢,在民國七八十年要收穫的時候貶值到什麼樣的地步...
民國五十年投保個一千元,等到民國七十年,二十年繳款期滿,領回的時候,會感覺
你有賺到,又或是能支撐你未來的生活嗎?
簡單說,國民年金的利基,是以現在的生活與物價水準來看這個發放金額,但是等到
我要領的時候,這個利基對我還有利嗎?
如果如果不能保證有利,或是保證利益與現在相同的話,那麼,誰知道這種國民年金
的意義在哪裡?
沒看到有相關的說明啊。
: 把我們台灣人看的這麼扁啊?
不懂你所說的意思。
: 這就是你的意思嗎?
: 至少我相信政府不會就這樣破產了
: 如果要我繳
: 還是會繳
: 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種心態
: 政府真的是沒必要想到以後要如何照顧國人
: 讓大家自生自滅算了
: 我沒說錯吧
對於我娘來說,她繳沒多久就能領了,那自然就是可以繳。
對於我來說,若是要等四十年才能領,我當然想知道這樣計算方式是否合理囉。
何況有工作要繳勞保,沒工作繳國民年金;到最後就是把年資分成兩邊來算,不
會也不能讓我選擇對我有利的方式啊。
就像健保一樣,每年都看著它的黑洞虧損日漸擴大,但一年看不到一次病的我,卻
只能年復一年的去繳健保費;然後看它從全免變成部份負擔,然後又開始東扣西扣的...
等到輪到我要用的時候,會不會又跟沒健保一樣,我得躺在急診室走道旁的小床來
等病房呢?
而且又得「部份負擔」?
這種政策在規劃上與執行上可見的問題,短期利多長期利空的隱憂,應該很明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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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74.4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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