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二月底前國民年金未繳開罰3000~15000元

看板Policy作者 (m的故事)時間15年前 (2009/03/02 21: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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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ntman (sunshine)》之銘言: : ※ 引述《brucemail (布魯斯)》之銘言: : : 各位學法律的前輩 : : 聽說二月底之前未把積欠政府的國民年金繳清,勞保局要開罰3000~15000元了。 : : 小弟有兩個問題想請教各位進 : : 1.國民年金是不是侵犯了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呢? : : (儘管憲法有法律保留原則的但書) : : 2.國民年今金法規定一個月內只要一天沒勞保,就要繳那納整個月的國民 : : 年金,請問這樣是不是違反比例原則呢? : : (小弟我上29天班,已經繳了29天勞保與勞退提撥金,1天沒勞保沒交提撥金, : : 這樣何合理嗎?儘管勞保聲稱這是雙軌制。) : : 小弟我很擔心再不繳,除了吃罰單,還有可能被政府用行政執行法強制管收 : : (把我抓進看守所關三個月)但是我怎麼看法條,怎麼算,我去交國民 : : 年金到頭來都是吃虧的! : : 請各位先進解答,感激不盡。 : 建議你先靜觀其變 : 這樣不合理的制度 將來還會面臨強力監督 : 應該會有所修改 : 像前一陣子的勞工薪資最低限制 : 也是在國會強力監督之下才守住的 : 國民黨政在勞退基金的投資中慘賠千億 : 想要從人民身上撈一點回來 : 現在這個政府並非站在老百姓的立場思考 : 因此面對不合理制度 百姓必須要靠自己堅定的立場 : 如果可以的話 可以向各地民意代表反應 : 再配合國會的監督 向政府施壓 : 否則未來不合理的制度可能會一再發生 我覺的很奇怪啦 你們這群人 憑啥罵國民年金不合理? 國民年金開辦的目的 不就是為了照顧自已的老年生活 既然目的是如此 那麼自已繳錢 又有何不對? 一直罵人家不合理 也不想想自已合不合理 如果以後老了沒錢 就不要嫌政府不夠照顧 因為那是自找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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