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關於公投

看板Policy作者 (我就是屌)時間17年前 (2009/02/04 2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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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來 : 你只在乎有沒有投票 : 而不在乎 : 投票的內容是啥吧 : 就算公投的內容寫今天晚餐要吃啥 : 你應該也會去投吧 : 這種行為 : 跟投票機器沒啥差別 : 還有 : 提案跟成案差很多 : 提案是認為該公投有沒有需要投 : 成案是決定此公投該不該成立 : 連50%門檻都過不了 : 這種公投根本就沒有投的必要 : 沒有社會共識 : 又何必投呢? : 現在公投會亂 : 就是因為提案門檻不夠高所導致的 : 因為提案門檻不夠高 : 導致政客亂搞 : 政客亂搞 : 一堆愚民也跟著亂搞 : 然後再花個幾億元 : 投一個沒用的白痴公投 : 然後一堆投票機器只在乎自已有沒有去投票 : 而不在乎自已在投啥 : 反正有票投就對了 : 管他內容在寫啥呢? : 一點理智也沒有 : 就只會投票 : 這叫民主? : 我很懷疑 : 只會投票,確又沒思考能力 : 這種行為 : 是值得讚許的嗎? 請收回你的情緒性用語 這裡不是讓你質疑別人民主素養的地方 提案的門檻是否過高 學者之間並無一致的看法 如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的看法 (http://0rz.tw/hFy3L) 即認為提案門檻過低 但亞洲創制公投中心 (http://0rz.tw/n3k9S 請忽略連結中的政治評論,看數字就好) 卻認為提案門檻過高 而成案的門檻是否真的過高 我想你可以參閱李昌麟老師的書 "民主國家公民投票制度與實施案例之研究" 關於台灣之前的公投 書上有提出相關的闡釋 (p.281) "2004年320第一次全國性公民投票雖未過門檻,然而在台南縣、嘉義縣、高雄縣、台南市 、高雄市、嘉義市、屏東縣、宜蘭縣等9縣市,兩項公投議案「同意票」皆過半。依公民 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投票率未過半,投票結果不具法律效力;但是仍有9成投票民眾投下 「同意票」,故對政府依然具有政治上的約束力。 我國的公民投票法對投票人數的限制門檻過高(投票人數的50%),此與先進國家憲法、立法 的規範、及設計等大不相同,是否須修法以降低投票人數的門檻(例如丹麥僅為法定投票人 數的30%),以確保公民參政的有效性?值得思考" 以上是學者的看法 而在質疑別人之前 請先看看自己有多少證據 有哪些學者曾經支持你的論點 再說多少話好嗎? -- . , ` 閃開!讓專業的來 ' ξ ╰ ● ☆ (● ∕▼╱ ︵▼> ●TZ<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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